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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纠纷频发,法院:私装充电桩难获法律保护
日期:2021-09-29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shenlu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北京、上海、成都、南京等多地近期陆续出现多起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纠纷。市民购买了新能源汽车,想安装充电桩却被物业公司拒绝,“里程焦虑”令人望而生畏。东城法院9月28日召开发布会表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在现实中存在诸多问题,应依法安装管理使用。

市民程先生多次向小区物业公司提出安装充电桩的申请,但物业均未同意。程先生就自己动手,在楼下绿地安装了一个北汽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从楼梯间电表处接出电线,沿楼体外墙连接至充电桩。物业公司发现后,要求尽快拆除,程先生未予理睬。物业公司向法院起诉,程先生表示,小区没有充电桩,无法充电,只能私自安装。如果物业公司解决了充电问题,就同意拆除。

法院经审理认为,程先生并不享有涉案小区固定车位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没有权利在小区公共区域安装充电桩,他自行在小区公共区域安装充电桩的行为损害了其他业主的权益,应尽快拆除并且对其所损坏的公共设施进行恢复。东城法院民一庭徐静庭长介绍,东城法院此类案件中,约52%的纠纷因充电桩安装不合理引发,多数为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纠纷,也有部分小区引发了群体性诉讼。业主私自安装或安装充电桩不合理,除了易引发纠纷,还存在一定的管理和安全隐患。出现不规范用电,在外保温墙私拉充电线等将产生火灾隐患。另外,充电桩安装位置不当也成为物业纠纷新导火索之一,如占用老年人活动场所、离居住区过近、堵塞正常通道等,如果阻塞了消防车、救护车等应急通道,将会产生更严重的安全隐患。

目前,多数小区充电桩的建设与安装仍以“申请一户、办理一户”为主要业务模式,存在着诸如充电桩的报装流程繁琐、同小区充电桩重复查勘和开挖、安装工期较长的情况。此外,部分小区尤其是老旧小区供电容量固定,物业出于多种考量,以没有充电配电量且易引发安全问题为由,拒绝业主的安装申请。部分物业公司对业主安装充电桩的需求附加收费条件,如将公共区域空地划为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要求业主必须先租赁该车位,才允许其安装充电桩,将租赁收费作为安装充电桩的前置条件。相关案件中,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此举导致小区内公共停车位日渐紧张、业主为争抢车位矛盾不断,而物业公司却获得了非法利益,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

涉及充电设备的案子中,还有一类是公共场所充电桩管理维护工作出现“真空”。市民冯女士在某超市购物后,出门时被充电桩电线绊倒致左侧髌骨骨折。后冯女士为索要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相关损失将超市及提供充电桩的公司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令,超市赔偿冯女士六万余元并承担诉讼费。超市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认为应与提供充电桩的公司分担赔偿。二审认定,提供充电桩的公司并非案发地点安全保障义务人,超市履行相关赔偿义务后,可另行解决其与相关公司之间的责任承担问题。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之后,超市又将提供充电桩的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该公司向超市支付各项费用六万余元。本案经上诉后维持原判。

王亮法官指出,公共场所的部分充电桩存在安装运营人和公共场所管理人分离的情况,易造成充电桩管理维护职责的分散,引发公共场所充电桩管理混乱及维护延迟,不仅易引发意外或事故,责任承担问题也各执一词。这种不明晰的责任分配和承担,往往极易让公共场所的充电桩出现管理和维护的失序与真空。对此,法院建议,应加强公共场所充电桩的管理和维护,压实充电桩安装运营人、管理人的日常维护职责,明确各种情形下两者的相关义务和责任,保障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公共场所充电桩安全有序运营。

原标题: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纠纷频发,法院:私装充电桩难获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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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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