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 » 政策条文 » 正文
 
【WORD版】招商银行《光伏发电行业信贷指导意见》
日期:2015-01-19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appl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第一二部分为通用条款,为行业名词基本解释,此处省略!

三、光伏电站行业的参与者

一类是是电网公司、全国性大型发电集团、地方发电集团等电力行业企业,持有和经营光伏电站是为了稳定获取发电收益,对电站的长期经营和质量有较高要求,自身实力也较强,目前是光伏电站行业的主流企业,可作为我行主要的目标客群。

二类是专业的光伏电站开发商,此类客户专业于光伏电站开发,具有电力工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从事光伏电站工程承包、BT业务、BOT业务,我行可择优介入资质较好、业绩较好、还款来源稳定的部分客户。

三类是分布式光伏电站业主,这类客户差异较大,应针对具体客户、具体项目进行分析,择优介入。

四类是上游光伏制造企业向下游电站行业拓展,此类客户开发电站很大的目的是消耗自身光伏制造产能,此类客户对开发经营电站并无特别优势,加之资金紧张,开发电站的目的是为了转手,对电站质量和长期经营重视不够,原则上不介入此类客户。

五类是致力于光伏电站资产证券化的信托公司、投资公司、基金公司等,在基础资产质量良好的情况下,我行可与有实力的机构开展业务合作。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21spv.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光伏资讯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