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晚,由中国国家能源局主办的中拉新能源合作论坛在京召开。会上,中拉各方43家企业、行业协会、金融机构联合发布了《中拉新能源合作企业联合倡议》。
论坛认为,新能源合作是中拉能源合作的重点领域,中国与拉美国家在新能源领域具备产业互补优势,合作潜力巨大,需要进一步凝聚各方力量,形成行动合力;论坛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对推动各国能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疫情后经济复苏、促进各国可持续发展、实现全球气候变化目标至关重要。为此,论坛发布了《中拉新能源合作企业联合倡议》。内容如下:
一、推动新能源规模化发展。探索适合各国国情的新能源发展路线图,加强清洁能源勘测开发合作,充分发掘各国新能源资源潜力,持续加大新能源产业开发力度;共同谋划实施一批高质量的中拉新能源合作样板项目。
二、加快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建设。加快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灵活性设施建设,加强源-网-荷-储协同发展,为高比例新能源广泛接入创造有利条件。
三、加强先进新能源技术创新协作。针对新能源创新技术前沿领域加强合作,共同探索新型储能、氢能、智能电网、综合能源系统、垃圾资源化利用、光伏建筑一体化等关键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共享能源技术进步成果。
四、积极探索新能源跨产业融合。推动新能源产供销等环节的协同发展,促进新能源上下游企业的深度融合,提升新能源产品和服务的综合品质,满足终端消费者日益多元化的需求。
五、维护新能源合作市场的健康发展。加强对话交流、信息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维护新能源产业链和供应链的安全和稳定,创造更加积极有利的市场环境。
六、提升新能源投融资便利性。倡议金融机构与企业共同探索创新融资模式,拓展融资渠道,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工具作用,提升新能源项目投融资便利性。
七、促进能源可及性目标实现。因地制宜为无电地区开发分布式新能源电力项目,提高区域能源可及性水平,促进改善当地民生,将新能源发展红利惠及当地民众,彰显企业社会责任。
八、引领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承担碳中和进程中的企业责任,率先实现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碳达峰碳中和,推广绿色低碳生活和工作的理念,引导全社会自主选择清洁能源产品及服务。
原标题:《中拉新能源合作企业联合倡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