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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华二次光伏双反案终裁对江苏光伏企业打击较大
日期:2015-01-23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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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凌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公布第二起对华光伏双反案终裁结果,认定自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对美国产业构成实质损害,美方将据此征收“双反”关税,最高关税达214.83%。因为江苏光伏企业对美出口最大,受到的打击也较大。

最高关税达214.83%


由于美国商务部此前已终裁认定两地向美国出口的该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的裁定意味着美国商务部将正式要求海关对此类产品征收“双反”关税。

去年12月1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台湾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结果,认定从中国大陆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从台湾地区进口的此类产品存在倾销行为,裁定中国大陆厂商倾销幅度26.71%-165.04%;补贴幅度27.64%-49.79%;台湾地区厂商倾销幅度11.45%-27.55%。

当时江苏光伏业内人士曾对《金证券》记者称,美国商务部终裁后,还需要今年1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做出损害终裁后,才会对中国产品执行惩罚性关税。

如今,尘埃落定,终裁结果成定局。如果将倾销和补贴的最高幅度相加,美国将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最高达214.83%的“双反”关税。

有知情人士透露,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终裁投票后,还要继续程序上的认定,包括形成终裁报告,到最后美国政府发布征税令,还有一个过程,“2月初才算是有最终结果”。

据了解,美国平价太阳能联盟称,国际贸易委员会此举将抬高美国国内太阳能价格,伤害美国企业利益。有数据显示,2014年光伏组件价格下降为美国太阳能行业带来21.8%的就业增长。该联盟继续呼吁美中通过谈判解决贸易摩擦,而不是设置贸易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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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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