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中国多个地区出现电力供应紧张局面,多数省份实行“有序用电”,个别省份出现了“拉闸限电”,严重影响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同时,煤炭、天然气、石油、电力价格大涨、供应紧张的情况已经在全球多个国家出现并蔓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周期性地出现供过于求和供不应求是一个客观规律,本轮供应紧张和过去曾经出现过的供应紧张有共同的原因,即能源供应弹性、需求弹性的不一致造成的周期性问题。过去连续3-5年的供应宽松、价格下降,造成能源生产的投资不足、能力下降;后疫情时期需求迅速反弹,而供应短期内难以增长,从而造成短缺。
然而,历史并不是往复循环,本次能源供应紧张还有它的特殊背景:推动高排放、高能量密度、不可再生的传统化石能源向近零排放、低能量密度、可再生的清洁能源转型已成为全球主要国家共识,并成为现实行动。2021年9月,中国政府向全世界作出了增强自主贡献力度,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减少传统化石能源生产,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措施。
能源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能源供求严重失衡的影响是全局性的。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过程中,为避免出现大范围的限电现象,应当树立新型能源平衡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能源在品种、地域、规模、时间等方面的大体平衡。
一是品种平衡。煤炭、石油、天然气、风力、太阳能、核能、生物能等一次能源具有不同的特性,利用、加工它们的方式方法、技术路线、成本结构差异巨大,不同品种之间难以直接替代。煤电是传统电力系统的根本支撑,其他发电方式替代燃煤发电还需要一个过程。在向新型电力系统的过渡中,应当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逐步实现能源品种的转换,不能过激、过急、过快退出煤电。“十四五”时期应当保持动力煤的生产能力、燃煤发电能力不变或者适当增长,将减煤的重点放在减少散煤直接燃烧、非动力煤,即使部分燃煤发电能力暂时不需要,也应作为系统调节能力予以保留。2026年以后储能技术和能力有较大幅度增长后,再逐步减少动力煤和燃煤发电的产能。
二是地域平衡。从能源的生产到消费,中间隔着多个环节。如果能源生产和消费过于集中,平衡难度就会变大。目前,我国煤炭生产能力严重集中于晋陕蒙三省(区),而需求集中在中东部地区,不仅煤炭物流费用居高不下,甚至超过煤炭出厂价格,更重要的是关键时刻受运力所限,难以保障供应。同样,一省的电力、天然气如果对外依存度过高,在关键时刻都难以保障供应。要积极支持各类微电网发展。在西部地区大力发展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园区。在东部地区以产业园区为单位,发展分布式新能源+大容量储能,提高园区用电平衡性,减轻对远距离输电的依赖。
三是规模平衡。经济社会是一个生态系统,多种所有制、大中小不同规模企业和谐并存,才能共同实现繁荣发展。能源领域同样如此,不宜过度地抓大关小。直接在传统电力系统接入高比例的新能源,系统平衡成本将高到无法承受的地步,为此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电力系统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集中和分散并举、集中式和分布式共存,发展“分布式新能源+大容量共享储能”,在配电网、局域电网、微网内实现“小平衡”。
四是时间平衡。新型电力系统,平衡难度最大的是时间平衡。未来,调节能力较强的化石燃料发展受限,出力时间严重依赖自然条件的风电和光伏成为主力电源;在特定时间用电的居民和第三产业用电未来将保持高速增长,调节能力较强的制造业用电比例下降,实现电力平衡的难度越来越大。现在最好的储能技术也只能在日内实现调节。为此,要采取更大力度的政策,支持大容量、长时长、电网级的新型储能的技术开发及推广,以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原标题:坚持新型能源平衡观,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