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周一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2013到2015年,国家计划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GW左右,到20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35GW以上。并对光伏产业的市场拓展,规范发展和政策支持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指导。
首先,在开拓应用市场方面,《意见》提出要大力开拓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鼓励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在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等推广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充分利用太阳能,结合建筑节能加强光伏发电应用,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支持光伏发电应用。
具体来说建设100个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1000个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小镇及示范村。开展适合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特点和规模化应用的新能源智能微电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而面对形势日益严峻的国外市场,《意见》提出积极妥善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贸易秩序。加强对话协商,推动全球产业合作,规范光伏产品进出口秩序。鼓励光伏企业创新国际贸易方式,优化制造产地分布,在境外开展投资生产合作。
其次,在规范产业发展方面,《意见》仍要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其中提到抑制光伏产能盲目扩张,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加快提高技术和装备水平。其中特别要求新上光伏制造项目应满足单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20%、多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18%、薄膜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12%,多晶硅生产综合电耗不高于100千瓦时/千克。
而对已建成产能,《意见》要求利用“市场倒逼”机制,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建立健全淘汰落后产能长效机制,加快关停淘汰落后光伏产能。此外,《意见提出》要加强产业规划,推进推进标准化体系和检测认证体系建设。
政策支持方面,《意见》主要集中在用户侧光伏应用、电价补贴、补贴资金管理、财税支持、金融支持和土地政策六个方面。其中提出要大力支持用户侧光伏应用,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为用户供电的光伏发电及相关设施。根据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制定光伏电站分区域上网标杆电价,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发现价格和补贴标准。根据光伏发电成本变化等因素,合理调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上网电价及补贴的执行期限原则上为20年。
在金融支持方面要求金融机构要继续实施“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严禁资金流向盲目扩张产能项目和落后产能项目建设。而在土地方面对利用戈壁荒滩等未利用土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在土地规划、计划安排时予以适度倾斜,不涉及转用的,可不占用土地年度计划指标。
原标题: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