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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达峰碳中和:一场新的世纪大考
日期:2021-11-08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miaowanyi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达峰到碳中和的时间,远远短于发达国家所用时间,所要付出的努力也将远远大于这些国家。实现“双碳”目标,意味着我国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生态结构、区域结构的根本性优化变革,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转型、能源低碳转型,确实任重道远。必须充分考虑任务的艰巨性和过程的复杂性,坚持科学务实的精神、建立高效协同的治理机制来实现“双碳”目标。这对于我国来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后,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程中,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面临的又一场大考。

实现“双碳”目标是对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人才队伍的一场大考。“技术为王”将在实现“双碳”目标的过程中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绿色科技创新能力将是新的国际话语权。比如,突破储能、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分布式电源、智能电网等关键技术,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实现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发展原料、燃料替代和工艺革新技术,推动钢铁、水泥、化工、冶金等高碳产业生产流程零碳再造;发展智能化新能源汽车技术,形成全国公路和城市道路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发展“光储直柔”配电系统相关技术,研发低碳取暖制冷技术,实现建筑领域用能电气化;同时还要突破碳汇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负排放技术、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和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技术。无论是加强产业技术集成耦合创新,还是积极推动颠覆性技术创新,都需要强大的人才队伍做保障。

实现“双碳”目标是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理念塑造新型工商业文明的机遇。实现绿色发展目标,整个地球村迫切需要建立既能创造社会财富、满足人性需求,又能推动社会进步、保护自然环境、增进人类健康福祉的新型工商业文明。这样的工商业文明是价值共享而不是零和博弈,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而不是单纯满足人的物质欲望,是动态平衡、生生不息,而不是竭泽而渔、舍本逐末。这也就是华夏先贤主张的“万物相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发达国家多年前就开始倡导的循环经济,以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就非常契合我国传统文化提倡的“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理念。作为东方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仅拥有五千多年绵延不绝、丰富深厚的历史底蕴,而且也具备历久弥新的时代价值,完全可以为塑造新型工商业文明、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思想智慧。

实现“双碳”目标,是在世界处于大变局、全球面临大考验的背景下,我国推动世界各国开展大合作的机遇。当今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暴发蔓延,对人类的生存发展环境再次敲响警钟。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何去何从,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大考验。在这种大变局大考验下,必须作出正确的历史抉择。实现“双碳”目标,既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也体现了我国积极促进国际大合作,让人类命运共同体行稳致远的大国担当。我国政府作出的减排承诺就是向世界发出一个明确信号,即气候问题亟待解决,多边主义框架下的全球合作是解决气候问题的关键。如果我国顺利实现“双碳”目标,全球碳中和的时间将提前5-10年,温升目标可降低0.2℃-0.3℃。这对坚定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共同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非常重要。

三、我国实现“双碳”目标是大势所趋并已具备相应基础

我国提出实现“双碳”目标,是既注重现实需求更考虑长远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就国际形势来说,《巴黎协定》代表了全球绿色转型发展大方向,是保护地球家园需要坚守的最低限度。作为负责任大国,中国必须对此作出积极回应。就国内来说,当前调结构转方式任务艰巨繁重,传统产业占比依然较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尚未形成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产业链供应链还处于向中高端迈进的重要关口。实现“双碳”目标,将有利于促进我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持续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形成绿色经济新动能和可持续增长极,显著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效益和生态文明程度。从能源安全来说,2020年我国石油、天然气外采比重已经分别达到73%和43%,能源安全保障面临很大压力。必须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提高能源自给率,增强能源供应的稳定性、安全性和可持续性。因此,我国提出实现“双碳”目标并不是凭空想象,更不是好高骛远,而是综合判断国内国外形势、充分考虑国情特征和未来发展目标而作出的战略决策,是保证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我国碳减排取得明显成效,为实现“双碳”目标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从“十一五”时期开始,我国积极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战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重点行业能效提升,碳减排取得显著成效,单位GDP能耗降低,碳排放总量增速变缓。通过推进碳交易市场建设、增加森林碳汇等一系列措施,也使得温室气体排放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我国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比2005年累计下降48.4%,超过对外承诺的2020年比2005年下降40%至45%的目标,超额完成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扭转了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全国国土绿化工作也取得显著进展,碳汇能力不断提升。据世界银行统计,2010年-2020年我国森林面积年均净增193.7万公顷,居全球首位,分别是澳洲和印度的4.3倍和7.3倍。近年来国内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所取得的一系列成绩,是我国政府敢于承诺尽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底气。

我国已经具备一定的新能源产业优势,同时拥有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目前我国在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拥有强大装备制造能力和超大规模国内市场,具备关键产业链优势,还掌握一部分核心技术。2019年全国水能、风能、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占世界比重分别达到30.1%、28.4%和30.9%,2008-2018年年均增速分别为6.5%、102.6%和39.5%,同期世界平均增速仅为2.5%、46.7%和19.1%。特别是目前我国光伏产业生产能力和市场规模居世界第一,并已实现全产业链国产化。新能源成本也在不断下降。2019年全国光伏发电成本相比2010年降低了82%,陆上风电降低了39%。海上风电成本也持续下降。强大生产能力和巨大市场规模,可以吸引更多的资本和技术进入我国,为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带来更加坚实的物质支撑。

在社会公众观念层面已经具备实现“双碳”目标的基本条件。主要体现在社会公众环境意识的普遍增强。环境意识概念产生于上世纪60年代,是西方发达国家在环境问题日益严峻、人与自然矛盾不断凸显的背景下提出的。这是人们在科学认知、思想观念、价值体系、伦理观、行为取向等方面对人与环境关系的综合反映。气候变化作为人类面临的最严峻环境挑战,成为环境意识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全国各地开展了多样化的环境意识教育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勤俭节约、绿色环保的价值观念;同时也在全社会积极促进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健康低碳方向转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气候意识逐渐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心和关注气候变化,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四、综合施策、协同创新、科学规范、如期实现“双碳”目标

实现“双碳”目标既要进行顶层设计、战略引领,又要构建科学的治理体系,实现上下联动、多方协作。要在管理体制、市场机制、政策支持、创新环境和社会氛围等方面综合发力,使立法行政系统、技术创新系统、市场交易系统、社会环境系统之间高效耦合,推动全国各地实现共同目标。

科学制订能源发展规划,力争在能源供给、能源消费、人为固碳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在能源供给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建设,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尽可能用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坚持节能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严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在能源消费侧,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力争在居民生活、交通、工业、农业、建筑等绝大多数领域实现非碳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在人为固碳方面,通过生态建设、土壤固碳、碳循环利用、碳捕集封存等组合工程,消纳不得不排放的二氧化碳,持续提升碳汇能力。当然,我国依然处在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历史阶段,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技术储备不足的问题在短期内难以解决,再加上国土面积辽阔、气候条件多样,东西南北中各个区域之间技术创新运用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自然资源禀赋等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实现“双碳”目标,既要与国家重大战略相配合,进行总体统筹,又要分类施策,制订科学的行动方案,妥善处理减污降碳与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活等方面的关系,有效应对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经济、金融和社会风险。要通过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破除制约绿色低碳发展的各种障碍,强化风险管控,确保能源稳定供应和安全降碳。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各类要素资源向绿色低碳产业集聚。实现“双碳”目标,意味着我国经济发展的全面绿色转型,涉及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的优化配置。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区域布局。结合要素市场化改革和更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通过投资政策、财税价格、融资成本等方面的激励措施,激发企业开展低碳技术创新的动力,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碳交易、绿色金融等市场机制在价值发现和资源优化配置中居于重要地位,同时气候变化也对金融稳健安全和持续创造价值至关重要。要围绕实现“双碳”目标,加快建设完善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坚持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实施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政策,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随着今后碳市场的发展完善,可允许更多的中小企业和社会个体参与碳交易,使他们对碳价产生更加直观深刻的感受,从而增强节能减排意识、杜绝高碳行为。

更好地发挥体制优势,积极推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从国家层面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化能源和相关领域改革,破除制约绿色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将“双碳”目标全面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区域布局。充分发挥举国体制优势,培育一批节能降碳和新能源技术产品研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设立国家和省级政府层面的低碳技术研发基金,通过中央、地方和企业三方资金的联动,形成研发集聚效应,在关键技术和关键工艺上实现一系列重大突破。要构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体系,在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方面建立“赛马”体制,让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应用推广等各个领域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比如采用“揭榜挂帅”的办法,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重点攻关。加大低碳科研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企业开展成果推广和转化,对率先运用新技术的企业给予政策鼓励和资金支持。

大力开展舆论宣传工作,形成全民共同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把碳达峰碳中和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和政绩考核体系,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增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观念意识,提高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大力宣传碳减排工作取得的成效,让大家认识到碳减排与经济增长并不矛盾,反而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全社会普及和传播相关科学知识,强化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特别是在青少年中积极开展气候变化宣传教育和科普工作,让一代又一代社会生力军愿意为应对气候变化采取实际行动。总之,通过政策引导和舆论宣传,使“双碳”目标得到普遍认同,从源头和入口形成有效的碳排放控制阀门,在全社会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让每个社会成员成为低碳条件下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践行者。

构建实现“双碳”目标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标准计量体系,为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法治保障和科学标准。在我国当前的立法体系中,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尚有许多空白。要全面清理现行法律法规中与“双碳”目标和国际标准不适应、不衔接的内容,填补相应法律法规空白。在制订完善相关上位法的基础上制订专项法律法规,并据此制订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规章制度和工作目标,规范部门地方职责以及市场主体温室气体排放权的法律属性,开展科学的监测统计核算,并建立相应的评价考核机制,以彰显国家实现“双碳”目标、应对气候变化的法治决心和治理能力。

借鉴典型国家有益经验,积极拓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交流合作新空间。应对气候变化不是哪一个国家哪一个地区的义务,而是国际大家庭所有成员的共同责任,必须建立以共生、互信、协同、参与、分享、多赢为基础的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新模式,扎扎实实向前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多边进程。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在绿色低碳技术方面已经积累了许多成果和经验,我们要主动及时把握当前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科技创新发展的机遇期,在实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过程中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推动低碳技术进步。同时要加快建立绿色贸易体系,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参与碳中和国际市场发展完善,促进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刘兴华:作者系同济大学特聘教授、中国碳中和50人论坛成员)

原标题:碳达峰碳中和:一场新的世纪大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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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贝壳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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