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晚间,吉电股份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合肥吉昭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安徽安徽、河北、河南、山西、江西、湖南等6省份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该工程总投资32.8748亿元。
据悉,吉电股份本次投资项目位于安徽、河北、河南、山西、江西、湖南等6省份,规划总体容量88.3万千瓦,拟在户用屋顶安装450瓦及以上单晶硅组件,组串式逆变器,以低压380伏或220伏就近并入电网(全额上网消纳)。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工程总投资的20%,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解决。
吉电股份表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户用光伏政策”及“乡村振兴战略”,契合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实现光伏产业规模发展。项目建设有利于开拓公司县域户用分布式光伏市场,增加公司新能源装机占比,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资料显示,截至9月30日,吉电股份火电装机330万千瓦,风电装机420.91万千瓦,光伏装机270.19万千瓦。
此前,10月26日,吉电股份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合肥吉昭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山东省5市10县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该工程动态总投资11.34亿元。
公告显示,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枣庄、潍坊、淄博及泰安等5个地级市境内,规划总体容量30万千瓦,拟在户用屋顶安装450瓦及以上单晶硅组件,组串式逆变器,以低压380伏或220伏就近并入电网(全额上网消纳),项目设计年平均利用小时数1282小时。
值得一提的是,在控股股东国家电投的主导下,吉电股份曾试图与中国电力合并重组。但未能就交易的核心条款达成完全一致,双方重组失败,11月8日,吉电股份也为此做出最新回应,回应称原定资产重组事项将形成“红筹控 A”的架构,属于重大无先例事项,因涉及资产体量较大,且同时需遵循两地监管规则,交易本身存在一定难度。双方未达成协议条款完全一致意见,因此终止筹划。吉电股份已承诺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组事项,目前尚未接到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的相关安排。该事项不会影响吉电股份的发展。
重组失败后,吉电股份也确实仍旧在不断加码新能源。
10月19日,吉电股份发布关于获得新能源项目指标的公告,近期将取得指标的风电、光伏、光热、储能项目共1560MW。
10月26日,吉电股份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合肥吉昭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山东省滨州、枣庄、潍坊、淄博及泰安等5市10县的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规划总体容量30万千瓦,总投资11.34亿元。
11月8日,吉电股份公告,公司拟与国家电投集团氢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扬州氢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扬州氢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按持股26.7675%、50.4825%、8%、3.5%、3.5%、5.5%和 2.25%合资成立长春绿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质子交换膜水电解先进制氢设备研发、制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金为8亿元,吉电股份拟注资2.14亿元。
同日,吉电股份公布,为顺利实现“十四五”战略目标,满足发展需求,公司拟参与设立吉电清能工融(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吉电清能基金”),并与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工银投资”)等有限合伙人、国电投清洁能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基金公司”)和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工银资本”)等普通合伙人签署《吉电清能基金合伙协议》。
吉电清能基金整体规模不超过50亿元,其中:吉电股份拟以自有资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不超过9.99亿元;工银投资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不超过39.99亿元,清洁能源基金公司和工银资本拟作为普通合伙人各出资不超过0.01亿元,具体出资额以最终签订的《合伙协议》为准。
原标题:吉电大手笔!斥巨资进军安徽、河北、河南、山西、江西、湖南6省户用光伏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