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 » 正文
 
工信部:引导锂电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制造项目
日期:2021-11-19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yutianyang_tsj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11月18日,为进一步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工信部在官方网站公开征求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简称《规范条件》)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截止日期为11月28日。《规范条件》提出,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规范条件》从产业布局和项目设立、工艺技术和质量管理、产品性能等多方面对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提出要求。在产业布局和项目设立方面,《规范条件》要求锂离子电池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节能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规划及布局要求,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等要求,满足“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同时,在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锂离子电池及配套项目。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拆除关闭,或严格控制规模、逐步迁出。

在工艺技术和质量管理方面,《规范条件》要求,企业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3%,鼓励企业取得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主要产品具有技术发明专利;申报时上一年实际产量不低于当年实际产能的50%。

在产品性能方面,《规范条件》要求消费型电池能量密度≥26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200Wh/kg,聚合物电池体积能量密度≥600Wh/L。循环寿命≥6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动力型电池分为能量型和功率型,其中能量型电池能量密度≥18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20Wh/kg;功率型电池功率密度≥700W/kg,电池组功率密度≥500W/kg。循环寿命≥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储能型电池能量密度≥145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10Wh/kg。循环寿命≥5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据上海有色网分析,三元材料电池与磷酸铁锂电池占据动力电池市场主流。其中,三元电池的单体能量密度普遍180-220Wh/kg,循环寿命1500-2000次,行业内主流大厂均可以达成上述目标。但磷酸铁锂电池行业普遍的单体能量密度仅为160-180Wh/kg,虽然部分厂家通过对电池整包进行结构优化,大幅提高电池包体积利用率可以使电池整包达到140-160Wh/kg,足以完成《规范条件》中对电池整包的要求,但电池包单体能量密度仍然是部分企业难以逾越的鸿沟。

考虑到磷酸铁锂电池性能大多受到正极材料即磷酸铁锂材料性能影响,可以预想如若该《规范条件》正式实施,或将淘汰部分技术水平不达标的下游电池生产企业及磷酸铁锂企业。

原标题:工信部:引导锂电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制造项目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21spv.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上海有色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