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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发布太阳能电力销售给全国输配电公司下属中央电力采购局的指导方针
日期:2015-02-05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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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政府近日发布了关于将太阳能电力销售给全国输配电公司 (NTDC)下属中央电力采购局的指导方针。

根据这一规定,巴公司可以将132伏或以下,或包括11 kV及以上的任何电压等级的电力出售给一家配电公司。NTDC需负责220 kV及以上电压的并网设施, 而配电公司负责132 kV或以下电压等级的设施。

根据国家电力监管机构NEPRA网站的信息,巴政府在1月21日的声明中已设定了一个范围在1-10兆瓦光伏电站的前期太阳能电价,总计为50兆瓦。有六个项目获得了前期电价的保证,总容量为47.56兆瓦。

这一决定起源于旁遮普省的一座1 GW太阳能公园。在第一期100兆瓦设施完工后,省政府要求NEPRA宣布对此类规模太阳能项目的前期电价,随后,信德省政府也要求其宣布其他各种容量的前期电价。

在征询了相关企业意见后,NEPRA决定了前期电价,全部内容可点击此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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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pv-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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