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来《关于报送石碣镇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资料的函(2021年11月)》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上述居民家庭光伏项目备案申请(清单见附件)。
请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管理办法》(东发改〔2017〕770号)要求,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专此函复
附件:石碣镇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清单(2021年11月)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25日
原标题:关于石碣镇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资料的复函(2021年11月)2021年11月25日
日期:2021-12-02 | [复制链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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