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以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为统领,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优化
☆严控新增煤电装机容量,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实施“风光倍增工程”。
☆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
☆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打造浙北、浙东南、浙南三大沿海核电基地。
☆积极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布局和建设,加快送浙第四回特高压直流通道项目建设。
☆加强煤炭储备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石油国储”项目建设。
☆提升电力运行和天然气调节能力,加强能源保供风险防控管理。
深化能源治理改革创新
☆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强智能电网建设。
☆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组织开展储能试点。
☆持续提升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积极推广虚拟电厂。
☆持续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完善风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发电等价格形成机制。
☆稳步扩大用能权交易范围,探索多元能源资源市场交易试点。
☆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弹性管理,建立单位GDP能耗降低激励目标机制。
☆实施重大平台区域能评升级版,全面推行“区域能评+产业能效技术标准”准入机制。
☆推进重点用能企业对标先进能效标准进行节能诊断和技术改造。
原标题:浙江: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实施“风光倍增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