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闽东电力公布公告,寿宁县人民政府与公司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战略合作协议。
公告指出,立足寿宁县县情,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围绕新能源开发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闽东电力作为宁德市属以电力生产和电力开发为主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寿宁县人民政府的支持下,进一步发挥上市公司技术、资金、人才、管理等方面优势,积极主动为宁德市、寿宁县“碳达峰、碳中和”作贡献。寿宁县人民政府在资源配置、投资环境、审批手续、产业政策上给予相应支持。
原标题:闽东电力:与寿宁县政府签署新能源产业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