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企业 » 正文
 
浙江云和:户用光伏最高补1元/瓦!
日期:2021-12-20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imaran_sxj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11月30日,云和县发改委发布《关于户用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省能源局下达云和县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80万元,经研究,决定将该笔资金用于支持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的发展。

1.2021年并网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给予1元/瓦的补助,2022年并网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8元/瓦的补助,2023年并网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6元/瓦的补助。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5000元。

2.补助资金按电力公司出具的并网时间先后顺序给予安排,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进行补助,直至80万元资金分配完毕。

原文件如下: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户用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1年,省能源局下达云和县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80万元,经研究,决定将该笔资金用于支持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的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1年并网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给予1元/瓦的补助,2022年并网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8元/瓦的补助,2023年并网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6元/瓦的补助。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5000元。

2.补助资金按电力公司出具的并网时间先后顺序给予安排,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进行补助,直至80万元资金分配完毕。

3.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做好户用光伏项目的宣传工作。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30日




《关于户用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推进浙西南革命老区和山区县高质量绿色发展。根据国家和浙江省关于加快光伏应用发展有关要求和整县(市、区)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部署,云和县出台了《云和县光伏规模化开发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为推进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关于户用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必要性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具体要求。丽水市里对户用光伏项目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并网的家庭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 0.60 元/瓦、0.50 元/瓦、0.40元/瓦。云和也根据实际情况,也出台了扶持政策。

二是缩短了居民投资家庭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回收期,有利于提高居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积极性,有助于云和县光伏试点县建设。

三、主要内容

1.2021年并网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给予1元/瓦的补助,2022年并网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8元/瓦的补助,2023年并网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6元/瓦的补助。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5000元。

2.补助资金按电力公司出具的并网时间先后顺序给予安排,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进行补助,直至80万元资金分配完毕。

3.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做好户用光伏项目的宣传工作。

四、解读机关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构: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咨询电话:0578-5520103 

原标题:浙江云和:户用光伏最高补1元/瓦!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21spv.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云和县发改委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