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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区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指南
日期:2015-02-18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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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源概况

天津地区年日照时数2471~2769小时,80%的年份太阳能年辐射总量达到5610兆焦耳/平方米。日照时数从东南向西北减少,塘沽地区最优,天津市内最低。整体上太阳能资源比较丰富,按照太阳能资源分布图属于三类地区。

二、电价及补贴政策

根据2013年8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将全国分为三类太阳能资源区,相应制定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分布式光伏: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全额上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执行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在地面或利用农业大棚等无电力消费设施建设、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东北地区66千伏及以下)、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且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光伏电站项目,纳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指标管理,执行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天津市级目前没有针对光伏项目的补贴电价政策。

三、备案流程

目前,天津市光伏项目备案执行国家有关要求。其中光伏地面电站项目在市级发改委进行备案,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区县发改委备案。

图1:天津市光伏项目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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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计鹏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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