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浙江海宁市尖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和国网海宁市供电公司组成的合作小组,来到位于海宁尖山高速公路出口附近的某地块,进行电网侧集中式储能站址现场确认勘查。早在此前,海宁市尖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和国网海宁市供电公司已共同签署《关于推进尖山新区电网侧储能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就优化尖山新区储能配置,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下的新型储能电站达成一致。
据了解,“新型储能”不仅能为用户和电网削峰填谷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率,起到充电宝作用,还能提升的电能质量保证用电稳定可靠,是新型电力系统的基础之一,在推动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发挥显著作用。
今年11月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已发布关于浙江省加快新型储能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2021-2023年,全省建成并网100万千瓦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十四五”力争实现200万千瓦左右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发展目标。重点支持集中式较大规模和分布式平台聚合新型储能项目建设,为电力系统提供容量支持及调峰能力。
而早在今年3月和9月,海宁市已率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配置储能的指导意见》等储能相关政策,鼓励新建新能源项目按10%—20%配置储能,储能时长不小于2小时。截至目前,海宁已经建成社区级居民侧储能、企业级用户侧储能、兆瓦级线路侧储能、微网级移动式储能车等4大场景,总容量近3000千瓦的储能综合应用体系。
“海宁尖山是全国分布式光伏发展最早、渗透率高、覆盖面广的区域之一,在尖山建设储能设施,应用新型消防技术,创新储能应用场景,加快打造区域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样本,有利于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有多重示范效益。”国网海宁供电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计划尖山新区将新建超大型电网侧集中式储能电站1座,提升区域新能源承载力,电网调峰、调频能力,以及急保障能力。 《协议》的签订,也为海宁尖山电网侧集中式“新型储能”发展抢占先机。按协议,尖海宁山新区还将提供存量建设用地作为电网侧集中式储能电站站址,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此外,储能电站的建设、运行、维护等全寿命周期管理将严格执行质量、环境、消防等有关规定。
据悉,除此以外,双方还在机制上双方成立战略合作领导小组,召开储能电站建设会议,不定期研究解决合作中的重大事项,合力推动项目实施和工作落实,按照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继续深化尖山区域的储能电站建设以及其他领域的战略协作。
原标题:浙江国网海宁供电:政企协作抢占“新型储能”建设发展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