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思维在作祟
接下来,再看看银行利率的层次划分。以陈元时期的国开行为例,对于大型央企,国开行一般是基准利率下浮10%左右,对于大型上市公司一般是基准利率,对于民企则是基准利率上浮8%~10%。民企和央企的资金成本相差近20%!同样是纳税人,扶持的政策完全不一样。
国资委规定,央企负债超过70%,不准新项目开发及贷款,但五大电力公司平均负债率84%,哪个不超过70%呢?为什么他们还能低利率无条件地获得银行贷款呢?以银行的本性来说只会锦上添花不会雪中送炭,那为什么会如此照顾从事
光伏投资的五大电力公司呢?这里面说白了存在两种思维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最好办法是让肉烂在锅里及民营企业的原罪问题。
从十八大之后的反腐来看,在公和私之间存在巨大差距,凡是反腐反到公的,银行不向企业要贷款,比如华润、铁路总公司等,其他所有的央企也都是这样。但如果是民企就惨了,老总要被抓起来或有点什么事,所有银行就先让你把贷款还上,政府就可以强制把他的财产收了拍卖,比如重庆打黑时期的富豪陈明亮。
贷款给央企,即使它破产了,也无人追究银行放贷人的责任;贷款给民企,弄不好银行会有人下台。
2013年的时候,人民银行下发文件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解除了银行放贷利率下浮的底线按理说是利好,便于银行之间竞争。一个民企老总说了一句:贷都贷不上,谈什么利率下浮底线呢?
综上所述,如果银行还是带着有色眼镜放贷,对于银行对光伏行业的利好消息,不如还是说成是对央企等大型光伏的扶持政策(其实在2011年开始国开行一直在扶持),民企还是要自力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