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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环资[2014]3001号 关于印发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5-02-28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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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局、能源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疫局:

为落实国务院《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国办发[2014]23号)、《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我们研究制定了《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  管  局

国 家 能 源 局

国家质检总局

国 家 标 准 委

2014年12月31日

附件:1、   发改环资[2014]3001号 关于印发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头文件).pdf

  2、
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14修订版).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第18号

为引导和规范煤矸石综合利用行为,减少其对土地资源占用和环境影响,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们对《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1998年原国家经贸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国经贸资[1998]80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

科技部部长:万钢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

税务总局局长:王军

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

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

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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