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建议
1、国家研究制定针对新能源家庭用户的CCER备案规程,简化备案程序,取消项目咨询费、审定费、核查费等开发费用(图2)。
图2. 微型新能源用户CCER开发流程图
2、国家制定准入和监管标准,鼓励中介机构按照国家新能源家庭用户CCER备案规程建立“绿碳银行”,吸引新能源家庭用户向“国家统一自愿减排登记簿”登记,并作为市场主体进行碳交易。
3、国家核定新能源家庭用户CCER标准收益,由新能源家庭用户在“绿碳银行”建立个人账户,按照每年实际发电量、用气量及相关凭据,申请和被核查后获得收益。
主送单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