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建立“绿碳银行”,鼓励新能源家庭用户,活跃我国碳市场的建议》。
背景: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节能减排政策与规划,并建立起了以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东、湖北为试点的中国碳交易市场。自2013年6月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启动碳交易,中国碳市场经历了近两年的发展,已经平稳运行。7个试点省市纳入控排企业2000余家,共发放排放配额12多亿吨,控排企业间根据配额与实际排放量间的盈余与缺口在碳市场进行买卖交易,同时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交易是控排企业履约的有效补充机制,7试点省市允许最大的CCER抵消量约1亿吨。目前的主要问题是配套制度建设不尽完善,市场交易主要集中在排放监管企业间(控排企业),以刚性需求为主,个人与机构参与者活跃度有限。
在国家政策鼓励下,中国新能源应用特别是国内
光伏市场快速发展,以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农村户用沼气、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终端利用方式和利用量逐年扩大,预计2015年全国新能源终端用户超5000万户。这些以家庭为单位的微型新能源项目虽然年二氧化碳减排量只有几吨,按照目前的CCER市场价格,其每年收益也只有区区几十元人民币,但是中国的家庭数量庞大,其产生的CCER量将达数亿吨,价值数十亿元人民币。这些碳减排量的闲置,于国于民都是一个巨大的浪费。
建议:1、国家研究制定针对新能源家庭用户的CCER备案规程,简化备案程序,取消项目咨询费、审定费、核查费等开发费用。
2、国家制定准入和监管标准,鼓励中介机构按照国家新能源家庭用户CCER备案规程建立“绿碳银行”,吸引新能源家庭用户向“国家统一自愿减排登记簿”登记,并作为市场主体进行碳交易。
3、国家核定新能源家庭用户CCER标准收益,由新能源家庭用户在“绿碳银行”建立个人账户,按照每年实际发电量、用气量及相关凭据,申请和被核查后获得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