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策保障措施
由地方政府对户用和基于农业设施的
光伏扶贫项目给予35%初始投资补贴、对大型地面电站给予20%初始投资补贴,国家按等比例进行初始投资补贴配置;户用和基于农业设施的
光伏扶贫项目还贷期5年,享受银行全额贴息,大型地面电站还贷期10年,享受银行全额贴息。
点评:政策保障措施,扶持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且更加全面切合实际。
四、扶贫对象原则
以精准扶贫为原则,以使每户贫困户切实获得逐年稳定收益为目的,针对各试点县市内无劳动能力贫困户特点,建立精确到户的光伏实施方式,明确无劳动能力贫困户获益来源、收益额度、获益方式及流程等,确保试点县内全部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公平、及时的获得扶贫收入。保障贫困户年度可支配收入不低于3000元/户年、持续获益20年。
贫困户收益方式:
用户系统按照售电收入中除偿还贷款费用和税费外,全部作为贫困户可支配收入;大型地面电站按照售电收入中支付还本付息、运维和税费后,净利润中的50%作为贫困户可支配收入。
评论:精准、精确、公平的扶贫无劳动能力贫困户,确保能及时获得扶贫收入,明确了扶贫对象为全部无劳动力贫困户、最低可支配收入和持续年限。
五、投资建议
《大纲》建议用户建设的项目按单体项目3—5kw进行(静态投资约10元/瓦)计算,农业大棚建设等小型分散式接入的光伏电站项目可按单体项目规模100—200kw(静态投资约10元/瓦)进行计算,荒山荒坡建设的大型并网项目可按单体项目规模10mv(静态投资不低于8元/瓦)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