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五原县紧紧依托国家和自治区光伏项目政策,坚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实施“光伏贷”“脱贫户+光伏产业”“村集体经济+光伏产业”“易地搬迁+光伏产业”等发展模式,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五原县政府与农业银行、内蒙古山路能源集团合作推行“光伏贷”项目,通过政府风险补偿金担保,银行放贷、企业垫付建设,农民贷款的方式(按10千瓦计算,每户投资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3.5万元,企业垫付建设1.5万元),利用房屋及院落空地,根据农户的需求,累计为10户脱贫人口建设10~50千瓦分布式户用光伏电站,每户年可收益1500~2000元,同时,通过光伏板下养羊,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
在隆兴昌镇和5万亩“改盐增草(饲)兴牧”试验示范项目区,投资扶贫项目资金,为80户脱贫人口安装3.24千瓦分布式光伏电站,每年可发电约5100度,每户年增收3300元左右。
坚持光伏发电项目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美丽乡村建设、村民小组“微治理”相结合,按照政府主导、组织部门主抓、财政部门监管、乡镇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支持的联合推动责任体系,以“政府拿一点、村集体筹一点、企业资助一点”的模式(项目总投资5120万元,其中政府出资3456万元,村集体出资768万元,山路集团捐赠896万元),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及农场分场建设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电站293座,总规模5.97兆千瓦,已全部并网发电。电站及其收益全部归村集体所有,每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2万元以上。
山路集团投资8.5亿元,建成457户光伏住宅、1.5万只养奶羊殖园区、2万亩规模化种植基地、50MWP光伏发电站为一体的联星光伏新村,整体搬迁隆兴昌镇五星村和同联村2个行政村4个村民小组,其中:9户脱贫人口实现了“零投入”入住,并依托光伏发电、肉羊产业、土地流转、劳动力转移实现了多元化增收,户均来自土地流转收入2万元,光伏发电收入0.4~0.8万元,为合作社种养殖打工收入3万元,年收入达5万元以上,实现稳定增收。
原标题:五原县大力发展光伏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