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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2年新能源计划及“十四五”节能规划定了!
日期:2022-02-17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shenlu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2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布2022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内政发〔2022〕1号)。

其中,新能源方面包括:

构建绿色优势特色产业体系,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链工作,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增强新能源消纳能力,新增新能源并网规模2000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达到40%以上。风电装备产业链要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支持技术创新,积极培育自治区链主企业,大力实施产业链补链行动,建立健全产业扶持政策。

要适度超前布局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基础设施方面:推动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深入实施存量煤电机组改造升级,重点推进特高压外送煤电、纳入国家首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保障性并网新能源、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等项目建设,启动蒙西至京津冀高比例新能源电力外送通道前期工作。

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节能规划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11号)。

规划提到,2020年,全区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5287万千瓦,较2015年增加2136万千瓦;占总发电装机比重达36.1%,较2015年提高5.8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达17.3%,较2015年提高4.2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电力区内消纳量达到823亿千瓦时,消纳权重达到21.1%,超出国家下达的激励性目标1.4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从2015年的8.5%提高到2020年的11.2%,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较2015年有所下降。

到2025年,能耗“双控”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有力,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重点行业能效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初步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面推广,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迈出重大步伐。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5%,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基本目标,力争达到激励目标;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合理区间,为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四五”期间,要深度调整产业结构,培育壮大绿色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产业,积极培育品牌产品和龙头企业,构建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产业增长引擎。大力发展绿色产业,以产业园区绿色升级、废气、废水、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产业作为重点方向,发展清洁生产产业;以污染治理、节能改造、节能环保绿色装备制造作为重点方向,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以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装备制造、设施建设和运营、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系统高效运行为重点方向,发展清洁能源产业;以绿色建筑、绿色交通设施建设和运营以及城镇能源基础设施、环境基础设施以及海绵城市建设为重点,进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以环境监测、产品认证、评估审计、咨询服务等为重点方向,促进服务业绿色发展;以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智慧环保监管系统等建设为主要内容,发展新型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产业;保护生态资源,修复受损生态系统,创新监管模式,发展生态环境产业;积极发展特色农牧业、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业、林草沙等绿色有机产业,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期间,要大力优化能源结构,主要包括:

——推动新能源高比例发展。坚持集中和分布开发并重、自用和外送消纳并举,实施新能源倍增工程,推动新能源高比例发展,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给体系,推动自治区由化石能源大区向清洁能源大区转变。推进新能源基地化建设。重点打造包头、通辽、乌兰察布、鄂尔多斯、巴彦淖尔、阿拉善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重点在库布齐、乌兰布和、腾格里、毛乌素、巴丹吉林沙漠和浑善达克沙地推进大规模“光伏+生态治理”建设,鼓励呼伦贝尔、锡林郭勒、鄂尔多斯等地在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推进“光伏+生态修复”项目建设。推进新能源分布式开发。鼓励在工业园区、公路沿线服务区和边坡、医院、学校、新建楼宇等地开发利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推进新能源发电自发自用和就地消纳。到2025年,全区新能源装机总规模达到1亿千瓦以上,新能源装机占比超过50%;新增新能源发电量占全部新增发电量的60%以上,为实现2030年新能源发电总量超过火电发电总量奠定坚实基础。

——着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实施灵活电网工程,大力提升电源灵活性,优化升级电网网架,建立灵活调度机制,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按照“应改尽改”原则,积极推进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和热电机组“热电解耦”运行,鼓励30万千瓦级以上纯凝机组实施灵活性改造;推进并网自备煤电机组全部参与系统调峰,并具有不低于20%机组额定容量的调峰能力。推广“新能源+储能”建设模式,新建新能源电站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0%(2小时)配置储能,鼓励存量新能源电站配置一定规模储能设施。加快升级区内骨干电网网架,适应大规模新能源接入、汇集、送出和消纳需要,构建蒙西和蒙东电网500千伏主干网;加快500千伏和220千伏电网向末端延伸,推进汇集大规模新能源的局域电网建设。加快推进智能化电力调度,提升大电网运行调度水平,建立适应高比例新能源的电力调度运行体系。实施源网荷储工程。在包头、鄂尔多斯等负荷规模大、新能源资源条件好的地区实施源网荷储一体化,提高新能源就近消纳能力;在工业园区支持分布式电源开发建设和就近接入消纳,结合增量配电网建设,以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开展绿色供电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企业开展新能源电力专线供电试点。实施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示范工程,基于园区用能水平和负荷特性配置一定规模的新能源项目,激励园区自备电厂参与调峰,实现新能源全额自发自用。到2025年,全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达到26%以上,力争完成国家下达的激励性消纳权重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长。以能源消费转型为导向,实施再电气化工程,稳步推进清洁取暖,全面实施散煤综合治理,推动终端燃煤清洁化替代,严控煤炭消费增长。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严格控制新增煤电项目,加快现役煤电机组优化升级改造。实施再电气化工程,推进工商业领域电能替代,在包头稀土高新区、铝业园区和鄂尔多斯达拉特、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开展工业电能替代示范。稳步推进清洁取暖。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原则,大力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推广工业余热集中供热;科学推进“煤改电”,有序推进“煤改气”,减少取暖用煤需求。在热力管网无法达到的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或生态环保要求较高区域,推广应用电锅炉、热泵、分散式电采暖;在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推进清洁供暖示范城市建设,在蒙东地区加快探索高比例清洁能源电供暖示范。到2025年,新增电供暖面积超过2000万平方米,清洁取暖覆盖率超过80%。全面实施散煤综合治理。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全部关停整合;2025年底前,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现役65蒸吨/小时(不含)以下燃煤锅炉。推进“气化内蒙古”行动,依托跨省供气管网项目推进区内长输管道建设,推进旗县(市、区)供气支线、工业园区供气支线和大工业用户供气专线建设。到2025年,蒙西地区基本实现管道天然气“县县通气”、蒙东地区实现管道天然气“市市通气”。推进生物质能综合应用。以高效清洁利用为重点,推动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垃圾焚烧发电、沼气利用和生物天然气等多种形式的生物质能综合应用。到2025年,全区煤炭消费比重降至75%以下。

同时,规划还涉及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体系和“双控”配套政策,加强能耗“双控”基础能力建设,强化能耗“双控”责任落实等方面的内容。

原标题:内蒙古:2022年新能源计划及“十四五”节能规划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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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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