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 » 政策条文 » 正文
 
国能新能【2015】73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字版)
日期:2015-03-18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appl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附件:1.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

注:1.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包括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

2.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及西藏在不发生弃光限电的前提下,不设建设规模上限。

附件:2._省(区、市)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表

填表说明:


1,本表以电子表格形式报至国家能源局和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联系人: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西 王烨 solarchina2014@163.com;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邢翼腾 xingyiteng@126.com

2.项目类型:填写集中式光伏电站或分布式光伏电站,2015年新增项目和以往年度结转项目分别填写,新增项目总规模不得超过新增建设规模

3.项目业主:开发项目的公司名(自然人项目填写姓名)

4.备案文号:填项目备案文号,如:发改能源[2008]899号

5.预计开工时间:预计开始“三通一平”时间,精确到月

6.预计主体工程完成时间:预计生产综合楼、逆变器室、基础支架和组件全部完成时间,精确到月

7.建设规模:指纳入年度建设实施方案的规模,保留一位小数

8.小计和合计仅填写规模容量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21spv.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阳光工匠光伏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