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要实现碳中和,势必要扩大太阳能发电等再生能源普及。太阳能共享作为扩大可再生能源普及的措施受到大量关注。同时,随着技术在日本的普及,太阳能共享也出现了新的问题,产生了新的焦虑。
基于此,接下来我们着眼于未来日本太阳能的发展中的3个不得不克服的问题。它们分别是“土地制约”“社会接受度”和“技术制约”。下面我们将对这三个问题一一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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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土地制约
日本环境省调查,日本导入太阳能发电的潜力为2746GW。其中最容易设置太阳能发电设备的场所,其容量达699GW。FIT开始后,日本适合太阳能发电的土地和空间越来越少。
日本越来越多的农地也正在开始被用于太阳能发电,但农地转用存在诸多限制,对日本普及太阳能发电的作用有限。截至2020年3月,农林水产部公布的农用地转用许可数量为2653个,截至2021年底,累计总数已经达到4000左右。
包括取得开发许可的森林,日本的弃耕地和农用荒地也可以转变为太阳能发电用地得到有效利用。目前日本弃耕地已达到42万公顷。如果这些土地可以作为太阳能发电用地使用,不仅有利于日本再生能源的普及,还对日本地方的创收和国家土地的活用也很有益。农林水产省正在着手重新审视对农用荒地转为太阳能发电用地的制度,但日本也会始终避免对农地的过度挪用。
2019年日本新增了2000多个农光项目。这个增长数量并不算多,虽然日本农光项目的数量将来还会增加,但随着日本农业委员会对农光土地审核愈加细致严格,无法通过审核的农地也会随之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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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社会接受度
虽然太阳能发电具有可持续的优点,但如果不能得到当地居民的理解,即使是适合设置太阳能发电设施的土地也很难成功导入太阳能发电。虽然太阳能发电在日本具有广泛的接受度,但FIT结束后可能会被当地开发计划所忽视。
目前,日本部分地区围绕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导入存在一些纠纷和无视相关规定等问题。太阳能发电若要获得和其它主力发电方式同等的地位,就必须要消除当地和社会的顾虑。这是即使降低一些太阳能发电导入量,也必须要完成的举措。
从2020年4月开始,日本环境省开始将30MW以上的太阳能电站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对象。为达此容量的电站也必须确保其建设是充分征得地方同意的。所以日本导入太阳能发电除了考虑发电潜力,还要考虑和日本各地的特性是否融合。
在这个问题上,日本相应的法律和中央政府将会发挥很大作用,例如,2014年实施的《日本农山渔村可再生资源法》,规定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要以地方为主导,能源导入要和地方达成共识,并为地方提供回报收益。此外,日本的政府机关存在各自为政的弊端,而要想让可再生能源在地方普及,日本相关政府机关必须加强合作。
在日本,除中央政府外,地方自治体对地方事务也有一定程度的决策权。所以可再生能源能否在地方普及,也取决于能否对地方自治体的权限进行活用。截至2019年,根据日本中央政府颁布的《农山渔村可再生能源法》制定本地可再生能源基本计划的市町村级地方自治体共68个,和可再生能源相关的设备整备计划共80个。根据以上提到的这些法律,日本地方自治体可以发掘本地区的可再生能源生产潜力,确认本地区导入可再生能源的意义,从而提高当地对可再生能源的接受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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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三:技术制约
农业生产因地区而异,品种和生产技术因地区而异,无论是谷物、蔬菜还是果树。每种作物都有一个光合作用的光饱和点。给予高于光饱和点的阳光对农作物的生长有没有影响,即使有一定量的遮荫照射到作物上,作物有没有问题,太阳能共享的问题便集中在这一点上。作物是否适合生长取决于当地的气候和土壤条件,如果适应这些情况,太阳能共享将成为可能。
此外,电力系统本身存在的问题也在制约太阳能发电的发展。目前,日本的电网和交流电频率并不统一。而是分成几个区域受该区域的电力公司管辖。由于日本电网的这一特殊情况,可再生能源在日本电网中的功率变动,保证输电容量和电力系统安定性的维持等,就成了可再生能源在日本广泛普及所要解决的几个主要课题。
结语
如果这些问题得到改善,日本太阳能发电的成本有望进一步降低。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普及不仅削减了二氧化碳排放,还有望削减电费。更富有深远意义的是,太阳能共享将是“实现以社区为基础的良好物质循环社会”的一种手段。
原标题:日本太阳能共享普及需“搬移”的三座大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