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反倾销委员会4月7日宣布,建议终止对中国进口的光伏面板征收反倾销税的调查。刮了长达11个月的澳洲“双反”风基本落下帷幕,理由是“虽然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相关产品以倾销价格出口,但对于澳洲相关行业的影响微乎其微。"
无惧挑战,且看中盛运营管理中心总监陈琦如何评说这一事件。
Q:澳方这一调查结果的公布,你如何看待?
A:这一结果可以说是在意料之中。第一,发起申诉的是澳洲一家非常小的光伏公司,一年实际产能不到20兆瓦。相对于中国企业的出口量,这家申诉公司在澳洲市场的份额极低。
第二,澳洲客户对中国光伏产品的依赖较大,其本土的光伏生产企业几乎没有,对中国光伏企业实行“反倾销”对澳洲光伏产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所以无论是我们中国企业本身,还是我们澳洲的客户,都认为澳洲政府最终向中国光伏企业征收反倾销税的可能性是较低的。
4月7日,按澳洲反倾销委员会的公告,中盛的税率从之前公告的的3.6%降到了3%,昱辉从-0.3%上调至2.1%,天合和尚德不变,分别是4%和8.7%。所以,即使最终澳方执行了这一税率,我们也无惧挑战。事实上,此次澳洲的反倾销调查,对于规范当地市场,指导企业行为、提高行业门槛是有一定促进作用的。
Q:虽说这一裁决在意料之中,中盛作为被调查的四家企业之一,做了哪些应对工作?
A:中盛重点发展光伏产业链下游业务,以电站开发及EPC 为主,组件销售为辅,有别于一般以组件销售为主的光伏企业,商业模式较为特殊。我们对自己商业模式的在国际市场运作的规范性充满信心。得到被调查的通知后,首先,我们参加了机电商会组织的无损害抗辩,分摊律师费用;其次,我们聘请了专业的、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帮助我们进行反倾销应诉;此外,作为被抽样调查的四家中国企业之一,我们还配合澳洲反倾销委员会完成实地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