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该杂志报道称,汉能集团还向铂阳太阳能发行了高达38亿港币的可转股债券。
这与事实不符,纯属捏造。实际情况是汉能集团从未向上市公司发行过任何可转股债券。
5、该杂志报道称,汉能集团将旗下9个生产基地注入香港上市公司,而
光伏电站项目则不属于上市公司。
事实正好相反。汉能集团旗下的生产基地从未注入上市公司,而上市公司投资建设了大量的光伏电站项目,相关情况已在上市公司年报和公告中进行了披露和说明。
6、该杂志报道称,2013年,汉能集团在禹城项目的缴税额仅为区区20万元。
实际情况是,2013年汉能禹城公司在投产之初即纳税350万元,累计纳税逾千万元,获评禹城市纳税先进企业。
7、该杂志多次称,禹城市政府官员接受了采访。
该报道在网络发布后,禹城市政府表示从未接受相关采访。
8、该杂志报道称,汉能太阳能产能在2012年目标是3兆瓦,终极目标是10兆瓦。
实际情况是,汉能早在2012年11月就公开宣布,薄膜太阳能组件产能达到了3000兆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