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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配电试点再添4省区 范围触及国家电网
日期:2015-04-17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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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试点覆盖中西部

在深圳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时就有专家认为,深圳在中国的特殊地位,将直接导致深圳模式不可能直接被复制,因此需要扩大试点范围,尤其是中西部试点。

此次新增的4个省区,分别覆盖了中西部和水电大省云南。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电力处处长万劲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4个省区总体上将参照深圳的模式,核定输配电价、规定电网企业的总收入。据万劲松介绍,上述4个省区分别处于我国东、中、西部,南方电网和国家电网均有试点省份,试点的覆盖非常有代表性。

《通知》还明确,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开展改革试点,试点范围以外地区也要同步开展输配电价摸底测算工作,全面调查摸清电网输配电资产、成本和企业效益情况,初步测算输配电价水平,研究提出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工作思路。这就意味着,没有进入到本次试点范围的其它省份,也要开始行动起来了。

但专家认为,虽然输配电价改革是关键步骤,但也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离真正的改革成功还有很多步骤要走。

据悉,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出台与9号文配套的相关细则,这些细则包括大用户直购电、交易平台的搭建与交易规则、交叉补贴、如何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增量配售电领域、民营售电公司的牌照发放以及准入门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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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能源荟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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