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康涅狄格州太阳能租赁项目
2008年8月,以康涅狄格州清洁能源基金(Co
nnecticutClean Energy Fund)为主要发起方,联合了多家新能源公司和金融机构,联合开展了这一项太阳能租赁项目。该项目主要针对康涅狄格州年平均收入满足一定要求的家庭客户。
该项目的特点列举如下:零首付并要求租约的初始租期为15年;15年内客户以每个月付固定数量的租金。
不同装机容量的系统的每个月租金列举如下:2kW
光伏系统每个月$49/月,4kW光伏系统每个月$97/月,6kW光伏系统每个月$144/月。
15年租赁合同期满时,客户可以做如下选择:1)以原始安装时的市场价格购买太阳能系统;2)项目为续约客户提供租金优惠,延长5年合同期;3)客户自费将光伏系统从屋顶上移除(以2008年劳动力价值计算,据估计这笔移除费用大约为$3000)。
康涅狄格州太阳能租赁项目希望它的客户在15年合同期满后,最好的选择是续签5年的合同。他们为此提供了显著的租金优惠,以4kW光伏系统为例,15年内每个月$97租金,后5年租期内,每个月租金降为$29。
康涅狄格州太阳能租赁项目属于州政府财政支持项目,依靠康涅狄格州的
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对比SolarCity公司作为其太阳能租赁项目唯一的EPC公司不同的是,康涅狄格州太阳能租赁项目实现多EPC公司共同参与制,并要求参与其项目的EPC承包商提供5年的工程质量保证和不少于20年的发电效率保证。对比而言,多EPC分包的模式要比SolarCity作为唯一EPC的模式要好很多。
在康涅狄格州太阳能租赁项目中,客户必须自行负责运营维护和维修的费用。同时为了减轻客户运营维护的负担,项目拿出收益的50%成立了一个专项基金账户,以帮助客户减轻运维的成本。
如果客户卖掉自己的房子,租赁合同可以转让给新的业主。该项目对于新的业主没有年收入的要求,只要新业主能够支付每个月的固定租金就可以。如果客户打算终止租赁合同,那么他不得不将未来所有的租金一次性付清;如果终止合同后,他打算从房间移除光伏发电系统,那么移除的费用也需要由客户自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