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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力促光伏行业快速发展
日期:2015-04-20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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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几年,在国家政策利好下,我国光伏行业迅速回暖,2015 年,国家政策继续给力出台,包括《光伏扶贫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2015 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以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 年本)》等在内的多项政策陆续发布,更加细致、完善的行业政策必将力促我国光伏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关键词:2015;光伏;行业政策

经过几年的行业低潮,近几年,在国家政策利好下,我国光伏行业迅速回暖,2014 年光伏行业持续平稳发展,年度实际建设情况虽略低于年初的发展规划,但经过多方努力,不断调整,行业整体发展态势良好。2015 年,在光伏行业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之时,国家政策继续给力出台,力促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2014 年 10 月,国家能源局联合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引人关注的“光伏扶贫”工作正式启动,2015 年 3 月 9日,国家能源局转发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光伏扶贫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函》,《大纲》提出扶贫对象为试点县的全部无劳动能力贫困户,贫困人口及光伏扶贫的总体容量目标由各试点县排查、汇总提出;光伏扶贫项目模式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模式、基于荒山荒坡光伏电站模式和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发电模式;建设周期为 2015 年完成项目建设。同时《大纲》还提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模式和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发电模式由地方政府给予 35%初始投资补贴,国家给予 35%初始投资补贴,其余资金由地方政府组织贫困户或项目企业向银行贷款,还贷期 5 年,享受银行全额贴息,按照 3%增值税进行缴纳;基于荒山荒坡光伏电站模式由地方政府给予 20%初始投资补贴,国家给予 20%初始投资补贴,企业自有资金 20%,其余资金由企业向银行贷款,特别注明的是贷款部分享有银行 10年的全额贴息。考虑贫困地区实际情况及此次光伏扶贫整体思路,扶贫与光伏发电相结合,不仅推动了光伏发电技术水平的提高,又增加了贫困地区人口的经济收入,打开了多元且可观的光伏建设模式。

3 月 16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下达 2015 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下达 2015 年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 1780 万千瓦,相较能源局此前下发的《征求意见稿》中的 1500 万千瓦,仍是上调了 280 万千瓦。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数据显示,截至 2014 年底,全国光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备案(核准)容量为 6783 万千瓦,累计并网容量 2805 万千瓦,其中 2014 年新增并网容量 1060 万千瓦,实际完成情况虽与 2014 年发展规划有差距,但随着 2014 年下半年国家相关政策的引导,最终实现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平均年增 10 吉瓦的目标。对比 2014年底的实际完成数据,2015 年目标规模将较上一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再提升近 70%,这一目标足以让国内光伏投资者为之一振,同时,也反应了国家对整个光伏行业发展形式的足够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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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可再生能源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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