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10点半,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山东省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山东省能源局副局长、二级巡视员邓召军表示,大力发展新能源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有力抓手。
海上光伏是新能源发展新的重要领域,发展潜力大、综合效益高、生态环境友好。邓召军介绍,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为加快推动漂浮式海上光伏发展,探索技术路线、加强研发创新、降低开发成本,山东省能源局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扶持和要素保障,为示范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对2022—2025年建成并网的“十四五”漂浮式海上光伏项目,省财政分别按照每千瓦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规模分别不超过10万千瓦、20万千瓦、30万千瓦、40万千瓦。
山东省能源局将海上光伏纳入省重点项目,统筹解决用海用地问题。同时,参照海上风电支持政策,在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纳入专项债项目库、配置储能设施、回购送出线路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漂浮式海上光伏走向“深蓝”,走上规模化、商业化开发道路。
原标题:山东将海上光伏纳入省重点项目 统筹解决用海用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