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和《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已进入光伏制造和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开展2021年度生产运营情况自查并完成自查报告,光伏制造企业通过“光伏行业运行监测和项目管理平台”(p.mit.govcn)线上提交自查报告。
通知要求,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规范条件要求,指导未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加强整改,达到规范条件要求,对整改后仍不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提出调整建议。
通知如下:
原标题:工信部启动第十一批光伏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