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彝族自治县整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公开招商公告
为加快推进漾濞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效整合资源实现集约开发,削减电力尖峰负荷,节约优化配电网投资,引导全社会绿色能源消费,进一步优化提升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高效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有序落实,结合全县实际,按照“统筹规划,整县推进;充分开发,宜建则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规范管理,择优招商”的原则,经漾濞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漾濞县整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公开招商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漾濞县整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项目地点:漾濞县境内规划拟建的片区。
(三)规划装机容量:约20万千瓦(分期开发,最终以可研批复为准)。
(四)投资概算:预计投资总额约10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可研总装机容量核算投资额为准),分两期实施,其中2022年为第一期,2022年底前完成投资5亿元以上;2023年为第二期,2023年底前累计完成投资10亿元以上。
(五)运营时间:暂定25年,具体运营时间以国家、省、州相关规定为准。
二、招商内容
漾濞县整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三、合作方式
投资企业在漾濞县成立独立的法人公司对漾濞整县分布式光伏项目进行投资管理、运营,依法在漾濞纳税和统计。漾濞县参与项目(包括“碳减排”交易等)各项收益(收益方式及比例根据磋商情况确定)。
四、招商条件
1.投资方与漾濞县属企业合作,在县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并在漾濞开户结算,依法在漾濞纳税和统计;
2.投资方帮助引入投资不少于3亿元的产业项目至少一个;
3.漾濞县整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涉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中连片的区域必须一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他分散区域根据实际情况推进。
五、招商要求
(一)报名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及机构信用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等;
4.市场监督部门经营状态证明;
5.企业近2年(如2021年未完成审计,则出具2019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
6.银行机构提供的征信证明材料;
7.企业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
(二)材料要求
企业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加盖企业公章。如发现报名企业提供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竞争性磋商资格。
(三)报名截止时间:自2022年4月12日09:00起至4月 22 日17:00止。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报名成功后,现场获取。
六、招商方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商,邀请有意向投资漾濞县整县分布式光伏项目的企业进行报名,我县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开展资格评审和竞争性磋商评分,根据企业综合得分排名得出项目合作企业排序名单,遴选出资质好、资金技术实力优、合作意向强、经济社会效益高的报名企业作为招商合作对象。
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向竞争性磋商综合得分排序第一名的企业发出招商合作意向书,如双方(排序第一名的企业与招商方)就签定投资合作协议内容不能形成完全一致意见,或因不可抗力及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合作,招商方可以向磋商综合得分排序第二名的企业发出招商合作意向书,双方就签定投资协议内容形成完全一致意见后进行签约合作,并以此类推,或选择重新招商。
七、招商诚意金
为避免因报名方在招商有效期内随意撤回、退出或拟合作后不能提交招商诚意金和签署投资协议等行为,对报名方的招商合作行为进行约束,保证招商活动的严肃性,本次招商报名企业需于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4月22日17:00前向指定账户交纳诚意金人民币1000万元,(用户名:账户名:漾濞彝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账号:5300171613605100028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漾濞支行)。最终签订《漾濞县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投资协议书》后,该企业的招商诚意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按协议相关约定返还,其他未中标报名企业所交纳招商诚意金于招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诚意金均不计资金利息。报名方不按规定形式、数额和时间交纳招商诚意金,视为弃权。
八、其他
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
(一)报名企业提供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
(二)报名企业或其关联企业存在风险事件或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企业股东或企业高管存在风险事件或不良信用记录的。
九、联系人
漾濞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陈先生
联系电话:0872-7524792,13887258428
漾濞县投资促进局 谢女士
联系电话:0872-7525377,15187237597
原标题:漾濞彝族自治县整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公开招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