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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光伏电站投资收益的隐性因素——土地使用税
日期:2015-04-30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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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国内光伏电站投资热潮的背后,存在着一些影响投资收益的隐性因素,可能会对项目的后期收益带来一些不确定影响。

土地使用税,正是其中之一。

目前,国内的光伏电站还是以地面电站(包括利用分布式指标建设的地面电站)为主,由于项目占地面积较大,一旦开征土地使用税,即使按各地最低级别的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标准征收,对于光伏电站的运营来说,也将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什么是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与土地使用税相关的国家法规主要是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988年9月27日发布,2006年12月31日第一次修改,2011年1月8日第二次进行修改,相关条文如下:

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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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太阳能发电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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