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事项
国家下达我省2015年光伏电站指导规模为60万千瓦。要求4月底前将指导规模落实到项目,并形成我省光伏电站实施方案上报国家。各级发改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做好备选项目筛选上报工作,电网企业应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电网接入的各项衔接工作。
(一)省辖市、直管县发改委要严格把关,按照条件要求,认真筛选项目,并对上报项目进度做出承诺。要强化项目督导、推进和协调工作,确保纳入指导规模管理项目年底建成并网。
(二)省电力公司应配合各级发改委(能源局)做好年度实施方案报送工作,抓紧组织开展光伏发电项目接入评审批复工作。
(三)要积极做好光伏发电项目信息报送制度。各级发改部门要将纳入年度实施方案内的项目,按照国家重大清洁能源工程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填报表格并按时报送。省电力公司应按月上报新增光伏发电并网项目、光伏发电量等项目运营信息。
(四)请各市、县抓紧筛选项目并按要求填写附表,于4月15日前将正式文件报送我委(附送上报文件电子版及上报项目建设方案及相关支持性文件)。
联系人:牛亚南 刘军伟 0371-69691104
邮 箱:hnsxny@163.com
附:1.《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73号);
2.河南省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表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