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上午,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与大连物化所举行“绿色氢能与液态阳光”合作协议云签约仪式。中煤集团副总裁倪嘉宇、首席专家李晓东、规划发展部总经理李建阳等;大连物化所副所长李先锋、李灿院士,科研及职能部门相关人员等参加会议。倪嘉宇和李先锋代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会议由李建阳主持。
倪嘉宇表示,大连化物所的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应用研究和技术转化相结合的科技成果产业化模式值得中煤集团借鉴与学习,在“双碳”目标下中煤集团正在寻求企业发展的新思路,希望依托大连化物所先进技术,本着中煤集团“存量增效,增量转型”的原则,未来在煤化工应用领域发展绿色低碳等新方向。李先锋表示,中煤集团是国有煤炭骨干企业,肩负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使命,“绿色氢能与液态阳光”合作协议的签署,充分体现了中煤集团对科技的重视,希望双方进一步开拓合作领域,共同推动我国洁净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李灿表示,利用间歇的光伏和风电,规模化转化由煤化工等基础工业排放的二氧化碳制取液态阳光甲醇,可以消纳快速发展的可再生能源电力为可储存运输的甲醇,同时缓减我国液体燃料短缺的能源安全问题,最终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文明意义。
液态阳光(二氧化碳加氢制甲醇技术)是指利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发电,进而电解水产氢,用可再生能源产生的氢气与二氧化碳反应生成甲醇,从而把可再生能源的能量存储在液体燃料甲醇中,同时实现二氧化碳减排。该技术是煤制甲醇、合成氨等煤化工领域,以及火力发电、钢铁、水泥等行业二氧化碳减排的有效手段。
原标题:大连物化所与中煤集团签署“绿色氢能与液态阳光”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