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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建风光项目上网电价按燃煤发电基准价0.4012元/度执行!
日期:2022-04-26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yutianyang_tsj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4月18日,四川省发改委印发《关于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2022年,对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上网电价延续平价上网政策,按四川省燃煤发电基准价每千瓦时0.4012元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市场化增加新能源发电能力供给和电量消纳,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全文如下: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 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政策 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南发改价格〔2022〕17号

各县(市、区)发改局,国网南充供电公司: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19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1日



原标题:四川:新建风光项目上网电价按燃煤发电基准价0.4012元/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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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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