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如下:
哈密市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竞争配置公告
根据国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哈密市榆树沟、榆树沟东、哈密西、二道沟4个抽水蓄能项目作为哈密市重点实施项目被列入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为加快推进哈密市抽水蓄能建设,助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经哈密市政府批复同意,现就做好哈密市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竞争配置公开优选业主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哈密市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竞争配置
建设地点:伊州区
项目规模:4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总装机540万千瓦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4个标段
第一标段:榆树沟14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第二标段:榆树沟东14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第三标段:哈密西14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第四标段:二道沟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二、资格要求
1.参与竞争配置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应涉及抽水蓄能或水电投资开发、建设管理,抽水蓄能或水电站工程设计、施工等相关产业,且要求资产状况良好、投资能力强、参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或大型水电项目)投资或建设的业绩丰富、专业技术和建设管理水平高、企业财务和社会诚信好。
2.投资业主应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等不良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应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应提交“信用中国”网站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截图。
3.参与竞争优选的主体以集团、集团子或分公司参与,如以集团子或分公司参与应取得并提供集团公司针对本次竞争优选的授权委托文件。一个集团公司(即就投资主体而言其实际控制人需要追溯到最终受控的集团公司)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参与申报,其控股、参股、与其存在上下级管理关系等相关联的单位不得再参与本次竞争优选的投标。
4.本次竞争优选接受联合体投标,参与竞争优选的主体可通过独立或联合体形式参与竞争配置,每个集团仅可参与一个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每个联合体成员均应有实际出资义务,且需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参与竞争优选的主体可以参加本次哈密市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多个站点的投标,但一个集团公司(包括独立、联合体牵头或参与等投标形式)最多只能确定为一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中标人。
5.近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过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经行业主管单位同意,擅自将已核准(备案)、已建成可再生能源项目转让其他企业或项目投资主体发生变化以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且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的企业(包括联合体参与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条件。
原标题:5.4GW!新疆哈密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