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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12项重点措施推动实现三年50GW新能源装机
日期:2022-04-29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zhanganji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4月2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海埂会堂召开《云南省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现场图 赵嘉 摄

随着“双碳”战略深入推进云南省立足绿色能源优势坚持以绿色能源开发和能源保障网建设为主线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推动能源产业成为第一大支柱产业

陈欣波 摄
为解决当前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现未来3年新增新能源装机5000万千瓦的目标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和州(市)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政策措施》)《政策措施》主要包括7个方面12项重点措施

全面有序放开

为解决当前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现未来3年新增新能源装机5000万千瓦的目标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和州(市)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政策措施》)《政策措施》主要包括7个方面12项重点措施

全面开展光伏发电资源清查,形成全省资源分布“一张图”,将光伏发电项目及配套接网工程统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搭建省级统一管理的项目库,充分衔接各级规划、确定开发范围。按照分层分级明确管理范围和职责分工,确保每年开发规模1500万千瓦以上,根据成熟度对在库项目分类管理。

强化要素保障

省级每年预留2000亩建设用地指标和16000亩用林指标,优先支持大型基地项目、省级重大新能源项目及接网、配套电网工程,根据实际需求,多退少补。对符合要求和标准的项目,在项目建设、集电线路敷设、场内道路等方面给予用地、用林政策支持。

实行市场化资源配置

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公平、公开优选项目业主,以光伏电源建设带动绿色能源、先进装备制造、储能等重点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落地。制定资源倾斜激励机制,对工作推进力度大、光伏制造业发展势头好的地区,在光伏资源配置上给予倾斜。支持“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建设,鼓励以“新能源+”和分布式光伏等方式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实行快审快批

明确省、州(市)、县各级组织实施和协调的项目、配套接网工程范围。土地、林地现场踏勘由省、州(市)、县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实行并行审批,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限期完成项目建设

建立项目限期开发及退出机制,明确项目备案、开工建设、投产并网时限,对因项目业主自身原因未按期开工建设且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备案,收回开发权。项目所在地州(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对因政府部门工作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将通报和约谈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保障接网消纳

电网企业按照光伏发电项目规划同步开展配套接网工程前期工作,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做好充分衔接,实现同步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的一定比例精准配置储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发电企业建设的新能源配套工程,经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双方协商同意,可在适合时机由电网企业进行回购。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云南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和煤电改造升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部门间上下联动与左右协同,统筹推进全省光伏项目建设。州(市)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压实责任,确保项目按期投产。建立监督检查机制,通过督促业主加快建设、项目定期调度、不定期现场联合监督检查、通报或约谈等措施,确保项目按时序推进。

黄兴能 摄
一起来看发布会热点问答↓

泸维前 摄

省生态环境厅积极支持云南省光伏资源开发利用并将认真做好光伏发电环境管理促进光伏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光伏发电项目环评审批

坚持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指导相关州(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光伏发电项目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化推进,逐条逐项推进落实。

严格环境准入,促进光伏发电绿色发展


加强指导,促进光伏发电项目在规划、建设、运行管理中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加强环境管理,促进光伏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强化项目全环节、全流程环境监管,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环境行为,确保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推动光伏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相结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红河县阿底坡集中式光伏电站 资料图

为推动全省光伏发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省自然资源厅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土地要素保障

主动靠前服务,强化重点专班保障

落实“一线工作法”,积极主动与州(市)、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沟通对接,从项目谋划、规划选址、用地保障等方面,靠前服务,提前介入,用好志愿者服务团队,主动开展用地政策业务指导,推动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专班工作机制的建立,用地审批人员下沉一线,开展前端用地报批服务和审查。

加强规划引领,提供空间保障

一是立足当下、谋划长远。全省正在稳步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将指导地方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提前推进相关研究,做好能源基础设施的支撑落地和空间预留。

二是合理规划,科学选址。光伏发电项目的选址建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衔接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编制的专项规划,统筹生态、农业、城镇等各类空间管制要求,合理利用空间资源,科学布局项目选址,光伏项目不得占用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光伏方阵不得占用稳定耕地。

完善项目用地报批,切实做好用地保障

一是统筹配置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向光伏项目倾斜,保障年度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十四五”期间,省自然资源厅将每年统筹2000亩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报批需求。对纳入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的计划指标应保尽保,其他光伏项目使用各地当年处置存量土地核算的计划指标优先保障。

二是实行项目清单化管理。建立省级重点项目清单和“重中之重”项目清单,对纳入清单的项目,确保每个项目清单化、具体化、责任化,动态监管用地保障进度,实行调度机制,督促做好用地报批。

三是推动审批效能革命。持续深化用地审批改革,迭代建设用地智能审批系统,优化审批流程,将征转用地省级审查时限由目前的13个工作日进一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切实提高用地审批效率。

强化用地保障,落实用地政策

一是光伏复合项目中变电站、运行管理中心、储能设施、集电线路杆塔基础等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应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是对光伏复合项目利用25度以上耕地(水田除外)或其他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不破坏耕地耕作层及农用地生产条件的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用地允许以租赁方式取得;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集电线路的用地,实行与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场内道路用地可按照农村道路用地管理。

三是光伏复合项目以外的其他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未利用地的,光伏方阵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用地允许以租赁方式取得,其他用地部分按建设用地管理,应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使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均按建设用地管理,应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陈飞 摄

林地保障是光伏产业发展的关键要素国家和云南省近些年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光伏产业发展并取得成效

下一步省林草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保障光伏产业的发展

省林草局和省能源局于2021年10月29日联文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结合云南实际,在国家林草局通知要求基础上,对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地选址要求、用地性质、建设标准、植被保护和监管要求以及植被保护方案等方面进行了细化、优化,使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地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自《通知》下发不到半年时间,省林草局已批准符合条件的光伏建设项目27个,批准使用林地和草原2163亩。

下一步,省林草局将按照3月24日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号)明确的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优化审批程序和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依法依规高质量做好光伏发电等绿色能源建设项目林地和草原要素保障工作。


洱源大佛山光伏电站 杨峥 摄

当前全省光伏发展进入加快开发、全面放开、有序开发的新阶段省能源局负责省级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具体举措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形成资源图

已组织各州市开展新能源资源全面清查,统筹资源条件、生态环境保护、要素保障等因素,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综合电力供需、电源接入与消纳,已形成了资源分布“一张图”,为实现以资源定规划、资源定项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两个规划即将印发

坚持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已编制完成《云南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云南省新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近期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两个规划立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遵循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战略思想,体现了云南打造绿色能源强省的决策部署,明确了全省光伏发展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突出了项目管理、加快建设、动态监测、考核评估等,强调了形成合力的各方责任。

建立全省项目库

建立了省级统一管理调度的新能源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并按在建、新开工、拟建和储备4类进行分类管理。项目库建成后,可实现项目随时申报、即时连线、精准跟踪、实时查看、在线调度、动态增补等功能,我们将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管理服务效能。

制定年度建设方案

按照“入库有条件、出库有标准”的原则,对各州市上报的项目,实行“先入库、后复核”,入库项目交由省级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进行复核,全面排查土地林地、生态红线保护等敏感因素,根据部门反馈的复核意见,每年6月之前,制定印发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将具备开工条件、可接网消纳的项目全部纳入开发清单,并实行项目动态增补、退出,对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印发后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适时增补,实现“能开尽开”,对敏感性因素排查不彻底、要素保障困难,且在规定时限内也难以达到开工建设条件的,即时调出项目库。

配合做好光伏资源统筹工作

省能源局将认真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加强集中连片新能源资源的统筹和管理,规范开发行为,并将认真贯彻落实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深度融合发展的要求,结合全省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多能互补需要,配合尽快完成资源配置工作。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周期短针对保障接网工程实现同步并网的问题云南电网公司

提出了以下几项举措↓

简化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流程,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实现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跑动。

提前准备年度投资计划,确保资金保障光伏电站的接网工程需求,另外提前准备所有保障要素,包括设计、施工、监理资源。

根据能源局出台的项目清单,提前开展配套新能源接网的规划工作,同时研究所有新能源接网工程的方案,以保障新能源接网工程方案提前3-5个月做好准备。

组建两级专班,解决内部建设过程中统筹协调的问题。 

原标题:云南:12项重点措施推动实现三年50GW新能源装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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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宏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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