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5年直接交易工作计划,宁夏自治区年初完成了105亿千瓦时年度自主协商交易,目前合同正在逐月落实执行。为进一步完善直接交易模式、培育市场主体的市场意识,宁夏自治区3月中旬组织实施了首次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集中撮合交易。
一、交易规则
交易电量规模为15亿千瓦时,执行时段为2015年4月-12月,供、需双方登录宁夏电力交易平台申报电量和价格,发电企业申报电量上限为15亿千瓦时,电力用户申报电量上限为本企业4-12月总用电量的80%。申报完毕后系统将发电企业报价由高到低、电力用户报价由低到高排序,若最高的买价高于或等于最低的卖价则成交价格为双方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成交电量为双方申报电量的较小值,依次匹配,直到成交电量达到15亿千瓦时或最高买价低于最低卖价为止。
宁夏自治区经信委遴选了两批电力用户进行集中交易,如果第一批(34家)用户未能完成15亿交易电量,则第二批用户(16家)开展剩余电量交易。
二、交易结果
为保证交易顺利实施,3月17日宁夏经信委、西北能源监管局和宁夏电力公司在宁夏电力交易大厅对准入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开展培训,讲解了交易规则和系统登录、申报方法,并在现场进行了模拟交易。
3月18日-20日,供、需双方在交易平台上进行了两轮集中撮合交易,根据交易规则和申报情况,35家电力用户和10家发电企业合计成交15亿千瓦时电量,平均结算价格为-4.87分/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