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既是扶贫工作的新途径,也是扩大光伏市场的新领域,有利于人民群众增收,有利于人民群众生活方式的变革,具有明显的产业带动和社会经济效益。
精准、精确、公平地扶贫无劳动能力贫困户,能确保其及时获得卖电收入,实现由“金太阳”等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
由于农业设施获益方式较复杂,本文仅测算户用分布式模式扶贫收益。
一、边界条件
根据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费用定额、费率标准等,以安徽省岳西县为例,贫困户安装3kW屋顶发电系统,单位投资10元/瓦,按照省、县、农户各承担三分之一的方式落实建设资金,即农户需要自筹10000元。
按照安徽省的光照资源和日照时数,年利用小时数按1025小时计算(参照《2014中国太阳能发电建设统计评价报告》),电池组件衰减率参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征求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意见的函》(国能综新能〔2015〕51号)中最高衰减率上限(第一年衰减率2.5%,25年内衰减率20%),25年内发电量估算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