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在中国并不新鲜,过去早已在电厂、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开展应用。北京地铁4号线就是PPP运作模式的典型成功案例。不管广义还是狭义,PPP模式最大意义是提高融资能力和提高处理效率。在当前日益严峻的环保治理需求与地方政府捉襟见肘的财务困境的矛盾情形下,PPP模式或将成为公共节能环保领域的最佳解决模式。PPP模式能够有效引入私人部门承担公共品与服务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等的大部分工作,与政府直接提供环境治理服务相比,PPP有助于地方债务的治理,能够有效缓解政府增量债务、消化政府存量债务,能够分散部分投资风险;通过私人部分的引入,有助于提高项目运作效率。而相较于私人部门运作项目的方式,PPP模式有政府的合作参与,也有助于项目融资信用度的提升,提高项目融资能力。
今年5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常务会议,部署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汇聚社会力量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会议称“在交通、环保、医疗、养老等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以竞争择优选择包括民营和国有企业在内的社会资本,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并依据绩效评价给予合理回报,是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打造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改革举措。”
来自广发证券的统计显示,目前各省市已经公布的PPP项目计1940项,涉资总额达2.6万亿。以环保产业项目为例,其中已公布(还有大量项目尚未公开)的环保项目总数283项,涉及金额1445.16亿元。此前在2014年底,国家财政部公布首批30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示范项目,其中,环保项目占12个,总投资规模约1800亿元。政府期待通过示范项目的运作,探索出更为合理有效的PPP运作机制,如风险分担机制、基于成本的调价机制以及项目推出机制等,以进一步打消社会资本对于风险、收益不公平分担的担忧。随着对PPP模式运作环节的进一步把握、各项关键机制的进一步优化,公共环保领域的PPP项目必将引来更多社会资本的关注和参与。
环保治理行业带有天然的公共事业特性,但目前环保产业资金投入有限,资源利用不足,阻碍了产业发展步伐。PPP模式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有利于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环保产业,解决环保产业融资和盈利模式难题,对环保企业商业模式的完善和改变,以及未来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最后说到,在节能环保领域PPP模式能否取代合同能源管理(EMC),小编认为,在公共节能环保领域,随着对节能服务相关补贴的取消,未来具备分担政府债务能力的PPP模式或将比EMC具备更多优势以及取得更多机会;但PPP模式相较于EMC又缺少了一定的灵活性,且EMC仍有机会在私人节能领域继续占领市场,但前提是,ESCo(节能服务公司)具备过硬的的核心技术能力以及相应的融资能力,所以“靠补贴吃饭”的、“皮包公司”类型的小规模ESCo将会逐渐被淘汰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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