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报要求
2015年市节能项目全部通过项目库系统进行申报,未入库项目不予安排财政资金。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市财政局网址(www.xaxmk.gov.cn),点击“申报用户”注册登陆后,进行项目申报(必须于6月15日前完成),同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项目所属地区县发改委(含开发区经发局,下同)、财政局。
区县发改委、财政局登陆财政内网(http://xmk.sn.mof)进行网上审核,同时将审核后的纸质材料汇总联合上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属企业按照所在辖区进行项目报送。
(二)申报纸质材料
企业应提交项目材料单行本(列出目录并用A4纸装订成册)。项目申报材料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详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附件1)。
(三)申报时间
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审核筛选后,将申报材料及项目汇总表于6月15日前分别报送市发改委资环处、市财政局企业处(各1份,含电子档),逾期不再受理。相关附件可到市发改委网站(www.xadrc.gov.cn)下载。
(四)其它要求
请各区县发改委、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组织好项目申报,严格审核把关,提高报送项目质量,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将对上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予以支持。
附件:
1.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2.选项范围的具体内容
3.项目申报承诺表
4.企业基本情况表
5.项目基本情况表
6-1.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报表
6-2.项目所在地发改部门出具的意见
7-1.2015年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情况汇总表(节能、循环经济、低碳类)
7-2.2015年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情况汇总表(节能环保技术产业化类)
8.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市发改资环发〔2015〕302号 附件1-7.doc
市发改资环发〔2015〕302号 附件8.绩效考核表.xls
西安市专项资金项目库系统(申报用户)操作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