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至10日,大理州人民政府组织初验委员会对澜沧江苗尾水电站工程竣工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开展初验。初验委员会听取了专家组的评估意见,同意通过初验。
6月9日,验收委员会分为移民资金使用及审计验收组、移民档案验收组、移民搬迁安置及后扶验收组、专业项目改(复)建验收组到相关部门、点位进行实地检查。
6月10日,召开初验会议。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参加实地检查和验收会并讲话;副主任委员、州搬迁安置办主任参加实地检查、主持验收会,并宣布澜沧江苗尾水电站工程竣工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通过州级初验;云龙县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参加验收并代表县人民政府报告了县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情况及自验整改情况。
参会各方观看了苗尾水电站建设专题片《幸福移民新苗尾》;听取了相关各方工作报告,以及各检查组组长和成员的检查意见;专家组组长组织技术讨论,并宣读专家组意见。
专家组认为,苗尾水电站工程竣工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初验工作组织合法合规,所需资料基本齐备;实施阶段涉及实物指标、规划调整报告的确认程序已经全部履行;移民搬迁安置已全部完成,生产安置已按规划落实,移民生产生活水平已恢复,安置目标已实现;移民个人和集体补偿补助费用已基本完成兑付;集镇迁建已完成,市政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已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移交;工矿企业处理已全部完成;除个别项目正按计划实施外,其余专业项目处理均已完成;库岸滑坡、塌岸、浸没处理已处理完成;库底清理工作已完成;临时用地复垦工程正按计划实施;建设征地手续已办理;移民档案已基本完成收集、整理、归档;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已落实;库区社会总体稳定。综合评估认为澜沧江苗尾水电站工程竣工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基本具备初验条件。
原标题:云南澜沧江苗尾水电站工程竣工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通过州级初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