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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能源局:有效增加产能产量 继续发挥煤炭“压舱石”作用
日期:2022-06-15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miaowanyi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去年以来,全球能源供应紧张、价格大幅上涨,我国也出现了能源供需偏紧、煤价大幅上涨、部分地区“拉闸限电”现象。今年,受疫情持续、俄乌冲突等因素影响,全球能源市场更加严峻复杂,国际油气、煤炭等能源价格多次冲高,我国能源保供稳价面临新的压力与挑战,煤炭在保障能源安全中的作用更加凸显。

山西省在煤炭增产保供和新增产能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6月14日,在山西省“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上,省能源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侯秉让表示,山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保供增供的安排部署,统筹抓好矿井建设、生产组织、产能核增、项目核准、手续办理等各项工作,有效增加煤炭产能产量,继续发挥煤炭“压舱石”作用。

夯实现有煤矿产量基础。在保持正常生产节奏、均衡组织生产的基础上,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保供煤矿,按照国家确定的产能组织生产并同步加快手续办理。科学评估露天煤矿生产潜力,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纳入应急保供储备产能范畴。严禁煤矿企业擅自停产停工、严禁发生事故区域搞“一刀切”停产停建。

加快煤矿施工进度。相关煤矿企业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加快煤矿施工进度,尽快进入联合试运转。已进入联合试运转的煤矿,要做到满负荷试运转,抓紧组织专项验收和证照手续办理,及时竣工验收,实现达产达效。

分类处置长期停缓建煤矿。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重点推进一批国家核准煤矿尽早开工建设,加快开工复工一批具备条件的长期停缓建煤矿。有序退出一批不具备开工复工条件的资源整合煤矿。

落实国家保供建设煤矿规模调整。国家纳入重点保供名单、允许调整建设规模的在建煤矿进入联合试运转后,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在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调整后的规模应急保供生产,同步办理项目核准、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安全生产等手续。

加快推进新建接续煤矿项目核准。推进“十四五”期间37个接续煤矿项目资源配置,项目开发主体获取资源后,经所在市政府上报省政府审定同意,按规定程序上报煤炭产能置换方案,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后,按程序上报国家核准。

持续推进煤矿产能核增。鼓励现有生产煤矿推进智能化改造,采用高新技术装备和现代管理理念,全面提升技术水平、生产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同时,加快推动处置不达产煤矿产能,逐矿进行生产能力重新评估,核减无效产能,提升产能利用率,增加产能置换指标,为优质产能核增腾出空间。

加快煤矿各项手续办理。加快矿区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修编,力争6月底前完成12个矿区总规和规划环评修编、上报国家。加快产能核增煤矿环评手续办理,加快配置出让夹缝资源、边角资源,优先配置出让与核增产能煤矿相邻的夹缝和边角资源,加快减量重组煤矿采矿许可手续变更。

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沟通对接。积极为山西省争取在煤矿核增、产能置换、手续办理等方面取得更大政策支持。

原标题:山西省能源局:有效增加产能产量 继续发挥煤炭“压舱石”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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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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