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实地核查后,江苏宏宝的重组审核被暂停。江苏宏宝11月23日公告称,公司接证监会通知,因参与本次重组的有关方面涉嫌违法被稽查立案,公司本次重组申请被暂停审核。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对上市公司的立案调查通知书。
在证监会22日晚披露的并购重组审核进度表中,江苏宏宝的备注状态已由上期的“申请人落实反馈意见中/实地核查”变为“有关方面涉嫌违法稽查立案,暂停审核”。
此前,公司在重组草案中披露的自查情况是: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上市公司的董监高及其直系亲属、各交易对方、自然人交易对方直系亲属、交易标的长城影视及主要负责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相关中介机构、经办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均不存在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通过本次重组,江苏宏宝的主营业务将由五金和光伏业务变为电视剧制作发行。按照公司8月公布的重组草案,本次交易由三部分构成:一是重大资产置换,即江苏宏宝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长城集团(8.780, -0.15, -1.68%)拥有的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本次交易的置出资产作价3.96亿元,置入资产作价22.91亿元;二是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即置入资产作价超出置出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由江苏宏宝向长城影视全体股东合计发行股份34140.99万股购买,价格为5.55元/股;第三部分主要是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即江苏宏宝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定增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亿元。
长城影视股东承诺,若重组于2013年完成,重组后拟置入资产2013年、2014年及2015年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65亿元、2.07亿元及2.36亿元;若重组于2014年完成,利润补偿期为2014年至2016年,2014和2015年的承诺净利润同上,2016年的承诺净利润为不低于2.61亿元。
11月9日,公司在保持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不变的情况下,取消了募集配套资金的计划。公司人士称,一是目前市场环境不好,配套融资压力较大;“二是为了让此次重组能够更快地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