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在停牌中的汉能薄膜发电首次宣布终止与关联方的销售及服务协议。
汉能薄膜发电6月15日发出的公告称,经公平磋商后,已于6月14日与母公司汉能控股订立协议,终止一项总价为5.85亿美元的设备销售及技术服务合约,有关协议已经及时终止及取消。汉能薄膜发电表示,董事会认为有关决定对现有业务并无重大不利影响,但对于终止协议的原因则未作交代。
此前的报道中曾指出,汉能薄膜发电的业务模式严重依赖于和母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2013年母公司汉能控股及附属公司是汉能薄膜发电唯一的客户。2014年第三方销售大幅增加,但汉能薄膜发电96.15亿港元收入中,来自关联公司的收入仍占62%。
汉能薄膜发电股票自5月20日停牌,至今尚未对停牌前股价突然大幅下跌47%作出更多解释。5月28日,香港证监会破例公布正在对汉能薄膜发电进行调查。
目前还不确定汉能薄膜发电终止上述协议,是否与香港证监会正在进行的调查有关。6月15日,接受记者查询时,香港证监会发言人再次表示对个别公司及调查进程不便置评。
一笔5.85亿美元的关联交易
这份被终止的协议可追溯到今年5月4日,包括设备销售及技术服务两部分。
彼时,汉能薄膜发电公告称,其全资附属公司福建铂阳精工设备有限公司(下称“福建铂阳”)与汉能控股订立了设备销售协议。据此,母公司汉能控股(作为买方)同意购买福建铂阳6套、总产能为900兆瓦的硅基薄膜太阳能电池BIPV组件封装线相关设备,总价为1.755亿美元。
与此同时,福建铂阳还会为汉能控股现有的部分硅基薄膜太阳能组件生产线,提供升级改造技术服务,使其具备生产硅基薄膜BIPV电池组件的能力,作价为4.095亿美元。
此时,汉能薄膜发电的股价还处在上升期,公布协议当天其股价以每股7.28港元收盘,较前一交易日略升0.83%,盘中一度飙升至7.55港元/股。
根据约定,有关协议需要先于股东特别大会上获得独立股东批准,并应在签署日起90天内生效,超过90天期限则协议终止。根据最初发布的公告,汉能薄膜发电原计划于6月20日或之前寄发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通知、协议细节以及与协议相关的评估文件。在宣布终止协议之前,汉能薄膜发电尚未做出有关通知,而自5月4日签署协议至今,还未满90天,并不会触及协议终止条款。
就协议终止问题,6月15日本报记者再次尝试联系汉能薄膜发电财务董事林一鸣,其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截至发稿时,汉能薄膜发电方面对于记者提出的正式查询,也未做出回复。
这份涉资5.85亿美元的合约,也是自香港证监会确认对汉能薄膜发电进行调查以来,受到影响的第二笔关联交易。6月1日,汉能薄膜发电曾发布公告,称其与母公司汉能控股就汉能集团向其持续供应太阳能电池组件订立总供应协议,因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通函中的部分资料,相关通函的最迟发出时间将从6月1日推迟至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