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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矿业欲与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供能商“分手” 投产进度能否按预期进行?
日期:2022-06-24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qianjiao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西藏矿业披露称,公司与子公司日喀则锂业已向国家电投西藏公司发出《关于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供能项目合同解除告知函》。至此,日喀则锂业与国家电投西藏公司《供能合同》以及招投标确立的契约关系自6月20日起解除。

◎“还是有影响,毕竟双方筹备了这么久。现在主要是影响到项目二期和三期。”6月22日,记者通过电话从西藏矿业有关人士方面获悉,解除契约关系对一期项目没有太大影响。公司正在做补救措施,有进展会进一步公告。

扎布耶盐湖被视作全球富锂盐湖之一,由此,市场对西藏矿业也有着更高的期待。

然而,西藏矿业(股价52.91元,市值275.6亿元)最新的一纸公告显示,其要与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供能商解除合同,后者是大名鼎鼎的国家电投旗下公司。

西藏矿业披露称,公司与子公司日喀则锂业已向国家电投西藏公司发出《关于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供能项目合同解除告知函》。至此,日喀则锂业与国家电投西藏公司《供能合同》以及招投标确立的契约关系自6月20日起解除。

根据此前公告披露,西藏矿业在2021年启动了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建设工作,预计2023年7月30日建成,2023年9月30日运行投产。

西藏矿业有关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还是有影响,毕竟双方筹备了这么久。现在主要是影响到项目二期和三期。”该人士称,公司正在做补救措施,有进展会进一步公告。

公告称供能方仍未获得集团审批

6月21日晚间,西藏矿业披露了一则公告,上市公司与子公司日喀则锂业已向国家电投西藏公司发出《关于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供能项目合同解除告知函》。至此,日喀则锂业与国家电投西藏公司《供能合同》以及招投标确立的契约关系自6月20日起解除。

该项契约可追溯至去年,国家电投西藏公司中标了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供能项目(BOO)。根据上市公司去年公告,该项目涉及电碳9600吨/年、工碳2400吨/年、氯化钾15.6万吨/年、铷铯混盐200吨/年(折百含:氯化铷9.6t,氯化铯3t)。

今年2月,双方签订了该项目的供能服务合同。

根据西藏矿业最新披露的合同进展状况,国家电投西藏公司迟迟未能获得其上级集团批准,虽开展了部分项目建设所需报批程序性工作,但未实质性启动项目前期建设工程,也未能按投标文件载明的供电设施建设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建设,存在工期迟延情况。期间,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日喀则锂业多次约请国家电投西藏公司会谈,一方面催促国家电投西藏公司尽快获取上级集团批准、启动项目建设,另一方面与国家电投西藏公司探讨调整补救方案。

国家电投西藏公司向西藏矿业复函,对项目实际推进滞后情况做了解释,并说明进行了部分前期准备工作。然而西藏矿业认为,前述工作远未达到投标文件及国家电投西藏公司对2022年1月10日函件承诺的具体进度要求。

截至公告日,国家电投西藏公司仍未获得合同约定的相关集团审批,《供能合同》生效及履行无望,项目无法实质性推动。

项目曾由国家电投董事长协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双方“分手”有意料之外的地方,但也在意料之中。

感到意料之外的原因是双方曾对项目十分看重。

根据国家电投去年10月25日的官网介绍,“该项目是在国家电投董事长钱智民亲自关心协调下,在激烈的竞争中通过竞标方式取得……是落实集团公司与中国宝武大客户合作的首个落地项目,也是集团公司第一个光热项目……”

而在今年1月,国家电投西藏公司还针对该项目公告了招聘计划,涉及人数19人,岗位包括总经理等。

但意料之中的是,根据国家电投官网预计的规划,项目一期计划建设4.2万千瓦光热、7万千瓦光伏和105MWh/52.5MW储能,计划于2022年4月中旬前开工,2023年7月底前投产。如今已到6月,国家电投官网未公布开工的信息。

“还是有影响,毕竟双方筹备了这么久。现在主要是影响到项目二期和三期。”6月22日,记者通过电话从西藏矿业有关人士方面获悉,解除契约关系主要影响到项目二期和三期,对一期项目没有太大影响。公司正在做补救措施,有进展会进一步公告。

西藏矿业在2021年启动了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建设工作,预计2023年7月30日建成,2023年9月30日运行投产。如今双方“分手”,项目投产时间是否能达预期将具有不确定性。

不过从资本市场反应来看,西藏矿业股价并未有大幅波动,截至6月22日收盘,微跌0.4%。

实际上,公司公告此前已披露了能源供应风险。2021年时,西藏矿业就提到,项目能源供应的风险主要是电和蒸汽。由于项目当地电网极其薄弱,预判分析“十四五”无法实现稳定电力供应,且周边无热源提供蒸汽,所以项目用电和蒸汽100%来自配套“光热联产+光伏”项目。因此前期规划时需结合盐湖二期、电网规划建设、光热站上网政策等情况,签署用电和用蒸汽协议,避免因涨价带来产品利润下降等不利情况。

《供能服务合同》约定,项目年等效供电供汽满发运行小时数为8000小时,供能能力需确保西藏矿业碳酸锂生产的安全、稳定、可靠综合能源供应。

对于项目所在地的光热项目,一位参与西藏地区盐湖提锂项目的业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通常会有一个保底协议,即约定最小的用电或者用汽量。这种保底协议主要是考虑到提锂企业的生产问题,如果因为技术等出现中止,供能企业就面临“打水漂”。

原标题:西藏矿业欲与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供能商“分手” 投产进度能否按预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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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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