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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发文提及化学储能电池选择,两大系统有望受益
日期:2022-07-04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luxiaoyu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据国家能源局官网显示,其近日发布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中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不得选用三元锂电池、钠硫电池,不宜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时,应进行一致性筛选并结合溯源数据进行安全评估。

国泰君安表示,本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体现了国家对电力行业安全性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对新兴的电化学储能技术的安全性提出了具体要求。其认为电化学储能的安全运行基于两方面:电池技术的内禀安全性,以及管理系统的高度可靠性。

从行业上看,可关注:

1)具有本征安全性的液流电池技术将受益:攀钢钒钛、国网英大、上海电气、电投能源、振华股份;钒液流电池电解液环节受益标的:河钢股份、安宁股份;

具有相对安全性的钠离子电池技术也可能受益:宁德时代、振华新材、鼎胜新材、贝特瑞、容百科技,受益标的:华阳股份、浙江医药、多氟多。

2)电池管理系统及消防安全系统相关企业将受益:派能科技,青鸟消防。

原标题:能源局发文提及化学储能电池选择,两大系统有望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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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尔街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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