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罗马尼亚议会日前通过了该国第18/1991号土地法修正案。该修正案在实施之后将消除开发商在农业用地上开发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监管障碍。
罗马尼亚律师事务所Vl?sceanu, Nyerges and Partners的合伙人Mihaela Nyergesy为此表示,“新法规目前尚未生效,但应该很快就会生效。该法案在议会通过之后将提交给总统颁布,这个过程应该不会超过20天。该法规将在政府公报上公布之日起三天内生效。”
新发布的法规允许光伏、风电、生物质能、沼气、储能项目和变电站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在肥力等级为III、IV和V的农业土地上开发。到目前为止,这些地方已被禁止开发此类项目。此外还规定,此类土地可用于发电和农业活动等双重用途项目。
长期以来,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工程只允许在注册为市内建筑用地的地方进行。
Nyerges说,“尽管这条法规有特定的例外情况,但它们都不适用于可再生能源项目。新法律主要为农业光伏项目铺平道路,解决能源项目开发商面临的一些许可不便的问题。 例如,将不再需要批准将土地目的地更改为市内的区域城市规划(PUZ)。”
她说:“与其相反,应该执行一项特殊程序,将土地类别从农业用地更改为可建设用地。然而与区域城市规划(PUZ)相比,此类程序审批的时间要短得多,因为有关部门应在申请日期后45天内回应是否批准,否则将被视为默认批准。”
在发电和农业活动等双重用途的情况下,新法规还降低了光伏项目的授权费用。
Nyerges说,“如果具有双重用途,其土地类别可以从农用地转变为可建设用地,将不再适用于分配给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全部土地,而只适用于不能再用于农业用途的特定部分土地。就光伏项目而言,这非常重要,因为较高的支柱结构允许在光伏场从事农业活动或放牧,因此,受到影响土地面积将会很少。”
她表示,但新法律仅适用于面积不超过50公顷的场地。
她说:“这种限制可能会对光伏项目的经济性产生重大影响,因为只有在光伏项目装机容量更高且需要大面积部署的情况下,才能降低更多的成本。”她指出,新法律仅适用直到2026年12月31日。而适用到2026年年底背后的想法是在欧盟预算期间(2021~2027年)刺激对开发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以提高可用欧盟资金的吸收率。从这个角度来看,罗马尼亚在几个月前推出的国家恢复和复原力计划之后,该国光伏行业正在急切地等待现代化基金的支持,而经过长时间的延迟,该基金有望在今年秋季推出。”
原标题:解决“用地难”!罗马尼亚出台新规,助力农光互补项目加速发展